中國網財經3月1日訊(記者 曾薔)2021年全國兩會開幕在即,中國網財經記者了解到,全國政協委員,上海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韓沂在今年兩會帶來了一份關於進一步提升科技金融效能的提案。
科技是現代經濟的心臟,金融是現代經濟的血脈,讓資金暢達科技領域、支援科技創新是銀行業保險業的重要使命。韓沂認為,目前銀行業保險業支援科技創新尚存許多痛點難點,這其中既有機構內部原因,也有外部環境不完善等因素。
具體而言,存在三個問題。一是銀行績效考核有待改進。目前沒有對銀行科技金融業務進行專門考核,銀行缺乏大力發展科技金融業務的動力。總分行對科技支行或科技專營機構差異化考核程度不明顯,導致銀行科技金融專業化水準不高。二是風險收益不匹配。對於初創期科技企業,銀行穩健審慎的經營理念與科技型企業跳躍性、跨越式發展模式不吻合,若沒有股權收益覆蓋債權風險,銀行信貸資金難以支援初創期科技型企業。部分成熟期科技企業如晶片行業投資週期長、金額大、不確定性高,沒有貼息、政策性擔保、風險補償等手段,銀行科技金融業務商業化可持續難以得到保證。三是外部環境有待完善。如智慧財産權缺乏統一權威的評估機構,出險後缺乏處置手段,導致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難以獲得實質性突破。
對此,韓沂提出四方面建議。一是優化績效考核。建議各級國資管理部門將科技金融業務納入其管理的金融機構績效考核範圍,同時推動銀行優化內部績效考核設置。例如,可對科技金融事業部或科技支行績效考核以三年或五年為一個週期,不考核無關業務指標,突出考核科技企業、私募股權投資(PE)和風險投資(VC)開戶情況、投資基金存託管情況、科技貸款與表外授信情況、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情況等;科技客戶、信貸、産品運用在考核中不低於50%,其他不高於50%,三年內允許虧損並對科技金融從業人員進行薪酬保護,不低於同級別行內人員收入;科技金融從業人員考核、招聘由事業部或支行自定,報總分行報備,制定科技金融從業人員專門晉陞通道等等。
二是創新業務試點。建議對於科技企業較為集中的北上廣深等地區,授權當地金融監管部門選擇科技金融基礎好的銀行,對硬核科技(如積體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慧、高端製造業等)企業員工持股專項貸款和優質PE、投資公司的週轉性融資需求如流動資金、跟投資金、過橋資金等提供信貸支援。銀行開展業務前須向金融監管部門進行報備、一事一議,信貸資金建立專戶,專款專用,確保流向硬核科技企業的研發與生産。
三是改進外部環境。建議對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建立國家主導的技術評估公司,對智慧財産權進行統一權威評估,並建立全國統一的智慧財産權交易、質押和處置平臺。建議財政貼補和政策性擔保在銀行科技貸款逾期90天后即在其承擔額度內先行代償,降低銀行科技貸款不良率,提高其展業積極性。
四是完善風險補償與獎勵政策。建議財政部門建立對科技信貸、科技保險的獎勵與風險補償政策,對銀行科技金融業務的首貸、信用貸、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等提高獎勵與風險補償比例。對銀行單筆1000萬元以下普惠型科技企業貸款,不良率1%-5%以下政府風險補償可承擔70%,不良率5%-10%政府承擔50%,不良率10%-15%政府承擔30%,不良率超過15%和低於1%的財政不補償。對保險公司包括首臺套、專利險、産品研發險、關鍵設備研發險等科技保險進行財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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