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深化國企改革的十項任務中最具挑戰性的任務之一,員工持股政策的落地成為全面推進國企改革的“加速器”。對於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試行員工持股,全國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宗慶後認為,員工持股有助於優化收入分配製度,可以有效監督企業的規範運作,建議員工持股做到一視同仁,盡可能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同時健全和完善員工持股退出機制。
宗慶後表示,隨著近年來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出,員工持股又重新引起大家的關注。過去我們一直強調員工是企業的主人,但事實上員工並沒有真正把自己看作企業的主人,因為除了工資、獎金的漲跌外,企業的經營與發展好壞沒有真正影響其切身利益,特別是國有企業,最終結果就是企業好壞與己無關,大家都“吃大鍋飯”,企業的發展沒有人真正來關心。
2016年8月,國資委、財政部和證監會聯合印發了《關於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意見》明確,將在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企業中,分別從中央企業選擇10家,地方國有企業選擇5至10家開展首批試點;首批試點原則上2016年啟動實施,成熟一戶開展一戶,2018年年底進行階段性總結,視情況適時擴大試點。
宗慶後認為,企業實現全員持股有很多好處。一是可以將員工的利益特別是經濟利益與企業掛鉤;二是有助於優化收入分配製度,讓普通老百姓通過持有企業的股權享有企業成長帶來的收入;三是可以有效監督企業的規範運作;四是員工可以真正成為企業的主人,從而激發他們關心企業、愛護企業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對於在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宗慶後提出以下建議:
一、員工持股應當做到一視同仁,讓全體員工均有機會成為其企業的股東,從而盡可能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
二、員工持股額度要與員工的職位、業績以及對企業的貢獻大小挂勾。根據其職位上下變動和工作業績考評結果對其持股額度進行評定,有升有降,避免出現平均主義、“大鍋飯”。
三、健全和完善員工持股的退出機制。員工持股不應該是終身制,而應當與企業的勞動關係密切結合,如果員工因為各種原因不再是企業的職工,就應當將股份以約定或合理的價格退出。
四、建議對大型央企持股改革時,要讓員工持有與其直接服務和就職的子公司或下級法人實體的股權,而不是央企母公司的股權,這樣才能讓員工切身利益與其持股企業密切相關,讓員工真正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監督企業的運營。
五、有必要通過立法的方式確認職工持股會的法律地位,從而確保其合法身份,代表員工持股並行使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責任編輯:金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