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阿里巴巴集團通過官方微網志,向全社會公開呼籲:完善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加重刑罰,加大打擊制假售假的執法力度。
3月4日據媒體報道,全國政協委員朱徵夫將在全國兩會期間提交提案《關於對制假售假行為加大打擊力度的提案》,建議建立質檢、公安、工商、衛生等多個部門聯動執法機制,加重對制假售假的刑罰處罰。
從呼籲到熱議,政協委員提交相關議案
3月4日,全國政協委員朱徵夫向媒體表示,將在全國兩會期間提交《關於對制假售假行為加大打擊力度的提案》,建議加重對制假售假的刑罰處罰。他建議:鼓勵各地制定地方法規,強化行政執法手段,建立質檢、公安、工商、衛生等多個部門聯動執法機制;嚴格執行刑法對各種生産銷售偽劣商品罪和關於侵犯智慧財産權罪的量刑標準,對制假售假達到法定數額者嚴懲不貸,對侵犯商標、專利和著作權的犯罪行為予以嚴厲打擊。
此前2月27日,阿裏首席平臺治理官鄭俊芳在阿里巴巴2017年度打假工作交流會上表示,制假售假成本太低,是當下假貨困境的最重要因素。“阿裏每年投入2000人、花費超過10億元打假,並配合公安機關執法,但由於現行法律法規的過寬、模糊和難以執行,最終很多犯罪分子能逃脫刑罰”。
同時,她呼籲執法部門應嚴格執法、加重刑罰、加大打擊制假售假的執法力度。“應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她指出,酒駕者必須承擔嚴重後果,其震懾作用正是酒駕行為得到遏制的關鍵。
一個星期以來,呼聲引發企業、相關司法執法部門、法學界和兩會代表委員的關注和響應。
打假的響應首先來自打假一線的執法人員。浙江公安經偵部門公開表示:“打假案子越來越難辦”,其根本原因在於:制假售假越來越隱蔽和專業,灰黑産職業化和規避監管程度越來越高,而法律層面整體滯後於網際網路和電子商務的發展,定罪量刑沒有實現客觀的罪責刑相適應。
我國《刑法》對制假售假者的立案標準是售假金額必須達到5萬以上;《産品品質法》中對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的罰款標準仍停留在5萬元標準,24年未變,相比如今制假售假者獲得的暴利,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4495條制假售假線索僅判決33例
“刑事打擊的篩子眼兒太粗了,犯罪分子大多漏下去了,緩刑的比例那麼高,很多制假售假者根本就沒受到有效懲罰,”鄭俊芳在會上表示,由於企業沒有執法權,只能發現問題、下架商品、向執法機關報送線索,然後等待執法和司法機關處理。
鄭俊芳在會上披露,阿里巴巴通過技術篩查,認定4495條線索;執法機關接收1184條;但由於目前法律規定中對制假售假的處罰依據相對模糊、執法機關對案件定性難、定量難,立案或進入司法程式更難,1184條線索中公安機關能夠進行刑事打擊的只有469例;截至目前,通過公開資訊能夠確認已經有刑事判決結果的僅33例。
更加令人驚愕的是,在這33份制假售假案件的判決書中,已判決案例涉及47人,其中判緩期執行的有37人,比例高達79%。例如東部某省一個銷售假冒品牌女性內衣案件,法院認定其涉案金額達200多萬,屬情節特別嚴重,判決結果為判3緩4。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即指出,線上治理是治標,線下治理才是治本。不能根除線下生産窩點的打假行動,就好比與虎謀皮,這就是假貨屢禁不止的原因所在。
“這是一場與人類貪婪的戰爭,”正如馬雲在今年1月參加達沃斯論壇時説的,“指指點點很容易,卻很難在一夜之內清除掉所有骯髒的東西”。“實幹”永遠難於“作秀”,打假之路,道阻且長。
(責任編輯:馬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