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推廣遇多重困難 代表委員呼籲回憶PPP立法
- 發佈時間:2016-03-04 08:54:0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目前財政部條法司和財政部金融司正在積極調研、加快推進PPP立法相關工作。而近期由財政部PPP中心、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等機構密集召開的PPP立法研討會也釋放出鮮明的信號:PPP立法工作已經駛入“快車道”。
記者在2016年全國兩會採訪發現,代表委員們紛紛通過提交提案、議案等方式為PPP立法“鼓與呼”,意在規範推進PPP落地。
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關於規範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提案稱,近年來,決策層大力倡導PPP模式,各級地方政府積極響應。但地方政府在推廣PPP面臨“觀念認識轉變難、規範推廣運用難、社會資本尋求難、工作協調推進難、操作實施過程難、傳統銀行融資渠道通暢難”等困難。
提案指出,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是主要問題之一。提案稱,目前,我國尚沒有關於PPP的統一法律法規和規範。當前的規則設置常常一刀切,缺乏針對性和具體性。主管部門在各自管理範圍內做出的規定,大多僅限于某個行業、缺乏全局性和系統性;有的法規過多重視自身管理的需要、導致部門法規間存在衝突,難以有效銜接。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建築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長陳華元提交的《關於加快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立法》的議案稱,國家發改委及財政部列為推介、示範的2762個PPP項目,擬投資額達4.95萬億元,但簽約率僅20%左右,PPP項目落地情況不理想,不能滿足當前大量民生工程、公共設施、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需求,既影響了國民生活的便利和滿意程度,也不利於國家經濟發展。這一現象反映,在PPP模式快速發展的當下,現有規章制度存在缺陷和不足。
陳華元認為,當前系列規章及制度的效力層次低下,多為國務院或地方性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尚未上升到國家法律層面。
財政部2014年正式啟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立法的起草工作,成立了立法小組,並在2014年赴福建、四川等省開展PPP立法調研工作,之後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法(徵求意見稿)》。2015年底,財政部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法(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結束。
3月1日,財政部、英國駐華大使館、中國法學會在北京聯合舉辦了PPP法制建設國際研討會。財政部金融司司長孫曉霞強調,PPP立法要體現“三個有效”的要求:一是有效填補法律空白;二是有效解決PPP法律衝突和銜接問題,為推廣PPP提供統一、規範的法律保障;三是有效兼顧PPP參與各方的利益,充分考慮政府、市場、公眾的權利。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告訴記者,PPP立法,就是要盡可能做到老百姓、政府、社會資本的行為都可預期,對風險、收益也都可預期。法律從實體和程式兩個方面界定,對各方的行為提供一種規範。這樣的PPP合作就能健康發展,不然PPP就只能停留在口頭上,無法真正落地。
國浩律師集團執行合夥人王衛東表示,法律調整主體主要包括政府、投資方、融資方、其他相關參與方及社會大眾,其中社會公眾利益應當通過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化。從主體之間的關係看,應明確政府作為一方主體的作用、地位及其關聯方的定位,避免混淆政府角色,由此造成利益分配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