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政府投資基金不得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期貨
- 發佈時間:2015-12-09 20:1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日前印發《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根據該辦法,政府投資基金在運作過程中不得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期貨、房地産、證券投資基金、評級AAA以下的企業債、信託産品、非保本型理財産品、保險計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該辦法規定,政府投資基金募資、投資、投後管理、清算、退出等通過市場化運作。財政部門應指導投資基金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確保投資基金政策性目標實現,一般不參與基金日常管理事務。
辦法明確政府投資基金在運作過程中不得從事的七項業務:
——從事融資擔保以外的擔保、抵押、委託貸款等業務;
——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期貨、房地産、證券投資基金、評級AAA以下的企業債、信託産品、非保本型理財産品、保險計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贊助、捐贈(經批准的公益性捐贈除外);
——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
——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
——發行信託或集合理財産品募集資金;
——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業務。
此外,該辦法還政府投資基金得監督管理:
——各級財政部門應建立政府投資基金績效評價制度,按年度對基金政策目標實現程度、投資運營情況等開展評價,有效應用績效評價結果。
——各級財政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對政府投資基金運作情況進行年度檢查。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預演算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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