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權威提振法治湖南雄風
- 發佈時間:2014-12-08 09:17:57 來源:華龍網 責任編輯:孫業文
1215年《自由大憲章》的頒布,讓英國成為了最早産生憲法文件的國家。12月4日是我國首個憲法日,值得全世界關注,此次憲法日湖南省啟動了系列宣傳活動。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徐守盛出席啟動儀式,強調要以國家憲法日為新的歷史起點,堅持不懈抓好憲法宣傳教育和貫徹實施工作,把法治湖南建設提高到一個新水準。並要求要以憲法為最高法律規範,不斷完善以憲法為統帥的地方法規規章體系,把全省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納入法治軌道,實現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也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指明瞭根本路徑和努力方向。馬克思曾説過,“在民主的國家裏,法律就是國王;在專制的國家裏,國王就是法律。”因此,宣傳憲法對於湖南省構建法治湖南、民主湖南來説更是提振雄風之策。
宣傳憲法必須要將其深入人心,為民所用。人是社會的主體,憲法是規範人們言行舉止,約束人們行為活動的規範性事物,也就是説憲法的宣傳不僅和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更是社會長遠發展的堅實基礎。因此,法治湖南的構建需要加強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以此增強全社會憲法意識,使得憲法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讓全社會形成依法辦事的良好合作、發展的環境。而人人皆知不是最終目的,更重要的是湖南在宣傳中要努力做好政府本職工作,服務好群眾,讓人民群眾發自內心擁護憲法、出自真誠信仰憲法、源自自覺維護憲法。從而促進湖南形成和諧穩定發展的良好局面。
著名的法律經濟學家波斯納説過:“憲法創制者給我們的是一個羅盤,而不是一張藍圖”。因此,要想構建法治湖南則需要構建適合湖南發展的“量身訂做”式的規範性法律制度體系,讓憲法成為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等部門的“活動準則”的基礎上,找到更適合湖南的規定性制度,讓法治更加“接地氣”、“入民心”。同時,組織和個人都自覺地以憲法為根本準則,不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讓湖南形成一個法治化和人性化相統一的科學發展之地,這也是構建法治湖南的更高要求和努力方向。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描繪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開啟了建設法治中國的嶄新征程。湖南的發展從未脫離法治建設的大方向,法官檢察官集體宣誓、專家律師上節目談法、高校特別升旗儀式等等,都在展現著湖南對於法治建設的重視和決心,也正是湖南省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積極帶頭厲行法治,湖南人民自覺以法律約束自身發展,如今形成了法治湖南的良好地發展局面,湖南省用憲法權威提振了“法治湖南”的雄風,這是值得所有湖南人乃至所有中國人值得肯定和借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