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規4月起“落地” 駕考自學直考啟動試點
- 發佈時間:2016-03-30 10:41: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李春暉
4月份,一批關係民生的新規開始實施。駕考改革拉開自學直考、自主報名的大幕,跨境電商新稅制改變“海淘”格局,居住證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不斷完善的法治,為構建和諧社會助力添彩。
駕考改革來了 16地市試點“自學直考”
4月1日起,《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等駕考改革系列配套制度將正式施行。
“自學直考”是本次駕考改革的最大亮點。4月1日起,天津、包頭、長春、南京、寧波、馬鞍山、福州、吉安、青島、安陽、武漢、南寧、成都、黔東南、大理、寶雞等16個地市的學員,在車輛條件、隨車指導人員條件均滿足的情況下,可在交管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上自學駕駛技能。需要注意的是,自學人員需攜帶學習駕駛證明、粘貼學車專用標識,並加裝副剎車、輔助後視鏡等裝置。
駕考改革的另一大福利是“自主報考”。今後,駕駛人可通過“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網上報名、約考和繳費。駕考科目的預約順序也較以往更加靈活,當科目一考試合格後,既可以先約考科目二,也可以先約考科目三;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同時約考科目二、科目三。
新規實施後,居民持身份證和居住證即可在居住地的車管所進行駕駛證的申領、補領、換領、審驗,無需在居住地和原核發地之間來回奔波。
此外,新規進一步放寬上肢殘疾人、單眼視障人員駕車條件,並將須每年體檢並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駕駛人年齡由60周歲放寬到70周歲。
跨境電商稅改“靴子落地” “海淘”面臨洗牌
4月8日起,我國將對跨境電商進口零售商品執行新稅制,對其按照貨物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根據新政,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0元;行郵稅的50元免稅額度被取消,改為按一般貿易中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率的70%予以徵收;在限值以內,關稅稅率暫設為0%;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後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以及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徵稅。
現行政策下,部分企業利用優惠想方設法“拆單”避稅;新政實施後,跨境電商進口零售商品的稅負將有所上升,但電商企業自身能夠化解部分成本,因此對消費者的直接影響並不算大。另一方面,稅收成本上升意味著依靠政策紅利生存的跨境電商“低門檻”時代就此終結,優秀的跨境電商有望憑藉實力脫穎而出。
居住證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
為貫徹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自4月1日起,全國凡實施居住證制度的縣級以上城市,居住證持有人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將不必返回原籍,可直接在居住地申請。
居住證持有人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向居住地的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深圳一年多次“個人旅遊”簽注除外)以及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赴臺定居除外),其他申請材料與當地戶籍居民一致。
居住證持有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代其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接收申請材料,並制發出入境證件。出入境證件申請仍由居住證持有人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出入境證件將在申請受理後的30日內簽發。
流浪乞討人員乘車將使用專用車票
根據民政部、中國鐵路總公司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專用車票管理工作的通知》,4月1日起,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乘車將使用統一的專用車票樣式。
通知指出,2003年建立的救助管理制度讓大量受助人員及時乘車返鄉;但在工作實踐中,有惡意求助人員利用制度的管理漏洞“跑站騙票”,拿到車票後自行退票、倒賣,擾亂了救助秩序。
通知要求,今後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乘車將使用有統一標記的專用車票,救助管理機構與當地鐵路車站共同研究確定專用車票的購、退、改簽、票款結算等事項,有條件的車站可指定票務窗口負責辦理專用車票相關事宜。
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新司法解釋破解“舉證難”“賠償低”
4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開始實施,直指專利糾紛案件中的舉證難、賠償低問題。
新司法解釋將有關侵權人獲利的舉證義務分配給侵權人。在確定權利人實際損失時,要求權利人對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進行舉證,侵權人需提供相關賬簿、資料。否則,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進行認定。
若使用者在主觀上是善意的,在客觀上提供了合法來源,且在獲得該侵權産品時向銷售者支付了合理對價,將被作為善意使用者予以排除。
值得一提的是,案件涉及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人民法院可以不判令被告停止被訴行為,而判令其支付相應的合理費用。
進入“黑名單”的違法失信企業將受約束懲戒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4月1日起施行,進入“黑名單”的企業將受到嚴厲的信用約束和各政府部門的聯合懲戒。
根據辦法,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三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而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不予通過“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報資格審核;不予授予相關榮譽稱號。
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資訊將記錄在該企業的公示資訊中,並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統一公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資訊將與其他政府部門互聯共用,實施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