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居住證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
- 發佈時間:2016-03-29 16:0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9日訊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公安部決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居住證制度的縣級以上城市,施行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的便民利民措施。
居住證持有人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向居住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深圳一年多次“個人旅遊”簽注除外)以及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赴臺定居除外),其他申請材料與當地戶籍居民一致。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公安部委託居住證持有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代其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接收申請材料,並制發出入境證件。出入境證件申請仍由居住證持有人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在受理申請後的30日內簽發出入境證件。被告知不予簽發出入境證件的申請人,依法享有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對於弄虛作假騙領出入境證件的申請人,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這位負責人説,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在當地申辦出入境證件的便利,使異地工作、學習、生活的申請人不必往返奔波于居住地和戶籍地之間,這是公安部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具體措施,也是進一步推進出入境管理改革創新的重要工作。該措施落實了《居住證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確保了居住證持有人與戶籍人口享有平等一致的出入境管理服務,受益人群眾多,對服務我國“一帶一路”和“走出去”戰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