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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稅收出新政:個人單次交易2000元內免關稅

  • 發佈時間:2016-03-25 07:13:36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吳哲 黃穎川  責任編輯:張少雷

  網傳已久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新稅制終於靴子落地。

  24日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個人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元,全年為人民幣20000元,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暫免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

  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後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以及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徵稅。

  新稅制將於4月8日起執行。

  舊稅制形成不公平競爭

  財政部公告中指出,目前,個人自用、合理數量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在實際操作中按照郵遞物品徵收行郵稅。行郵稅針對的是非貿易屬性的進境物品,將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三稅合併徵收,稅率普遍低於同類進口貨物的綜合稅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雖然通過郵遞渠道進境,但不同於傳統非貿易性的文件票據、旅客分離行李、親友饋贈物品等,其交易具有貿易屬性,全環節僅徵收行郵稅,總體稅負水準低於國內銷售的同類一般貿易進口貨物和國産貨物的稅負,形成了不公平競爭。為此,政策將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按照貨物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具體徵收方式上,新政策將單次交易限值由行郵稅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臺地區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時將設置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20000元。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征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後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以及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將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徵稅。

  同時,為優化稅目結構,方便旅客和消費者申報、納稅,提高通關效率,我國將同步調整行郵稅政策,將目前的四檔稅目(對應稅率分別為10%、20%、30%、50%)調整為三檔(對應稅率將分別為15%、30%、60%),其中,稅目1主要為最惠國稅率為零的商品,稅目3主要為徵收消費稅的高檔消費品,其他商品歸入稅目2。而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進口,線下按一般貿易等方式完成貨物進口,仍按照現行有關稅收政策執行。

  為滿足日常徵管操作需要,有關部門將制定《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並另行公佈。

  新政策將帶來新一輪洗牌

  業內人士認為,新政出臺後,對跨境電商企業來説,將帶來新一輪的洗牌。

  匯通天下CEO孫劍巍認為,由於原來的行郵稅依然存在,同樣的一種商品,將會有三種不同的報關方式:個人物品、跨境電商(包括網購保稅和直郵進口)和一般貿易。由於不同的報關方式,稅率、流程、費用均有很大的差異,跨境電商平臺需要集聚這四種渠道的整體解決能力,這將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風信子跨境直購商城COO方桂松則認為,其實隨著政策的正式出臺,政策的不確定因素將會消除,對於行業和企業來説反而是個利好消息。從事跨境電商的企業可以根據政策導向和企業自身情況及時調整發展方向及經營策略,更好地去適應市場。

  商家的成本有所上升,利潤攤薄,終端銷售價格優勢下降,將造成小玩家和缺乏實力的商家經營壓力增大。

  有利於保護消費者權益

  財政部公告中表示,兩項政策的實施,將有利於支援新興業態與傳統業態、國外商品與國內商品公平競爭,提高市場效率,促進共同發展。政策實施後,將為國內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營造穩定、統一的稅收政策環境,引導電子商務企業開展公平競爭,有利於鼓勵商業模式創新,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並將有利於提升消費者客戶體驗,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新政規定的單次交易限制為2000元人民幣,而大部分母嬰用品和化粧品單品大都不超過2000元,這部分的關稅稅率暫設為0%,可見政府還是以降低稅收、讓利惠民為目的。同時,從長線發展來説,這可以有效打擊海外代購的灰色地帶,從而讓保稅網購和直購進口在利好政策下快速成長,培育扶植新的産業市場。”ECCEO企業新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方俊銘説。

  “跨境電商就是政府、灰色代購商和跨境電商的博弈。”方俊銘表示,我國近年來每年海外代購高達數千億元人民幣,而政府收取的行郵稅不足10億元。新政規定,限額以上的商品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徵稅,其實也是照顧傳統企業,但總的來説還是以促進跨境電商為主,尤其促進直郵進口,壓縮市場想像空間,迫使優勝劣汰,最終實現新興行業的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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