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解讀:刷卡手續費下降哪些人受益
- 發佈時間:2016-03-18 15:35:01 來源:中央電視臺 責任編輯:張少雷
今天,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聯合印發了《關於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通知》出臺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此次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是出於什麼考慮?
答:銀行卡刷卡消費是當前商業服務領域採用較多的一種非現金支付方式,是現代商貿流通的重要環節之一。銀行卡刷卡手續費主要是收單機構收取的收單服務費、發卡機構收取的發卡行服務費和銀行卡清算機構收取的網路服務費。現行刷卡手續費政策是2013年出臺的,對促進銀行卡推廣使用,搞活流通,擴大內需,支援各行業企業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2015年末,全國銀行卡在用發卡數量超過54億張,銀行卡聯網特約商戶超過1600萬戶,POS機具超過2000萬台。2015年,全國共發生銀行卡消費業務約290億筆,金額約55萬億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降低商戶經營成本,改善商戶經營環境,擴大消費,促進商貿流通,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組織相關行業協會、主要行業商戶代表及銀行卡經營機構廣泛徵求意見、反覆研究論證,提出了按照市場化方向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從總體上較大幅度降低收費水準的政策措施。
2、此次調整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具體包括哪些政策措施?
答:此次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涉及調整政府定價管理的範圍、方式,取消商戶行業分類定價,實行借、貸記卡差別計費等多項內容,從總體上較大幅度降低了費率水準。一是降低發卡行服務費費率水準。發卡機構收取的發卡行服務費由現行區分不同商戶類別實行政府定價,對借記卡、貸記卡(通常指信用卡)執行相同費率,改為不區分商戶類別,實行政府指導價、上限管理,並對借記卡、貸記卡差別計費。費率水準降低為借記卡交易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35%,貸記卡交易不超過0.45%。二是降低網路服務費費率水準。網路服務費由現行區分商戶類別實行政府定價,改為不區分商戶類別,實行政府指導價、上限管理,由銀行卡清算機構分別向收單、發卡機構計收。費率水準降低為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065%,由發卡、收單機構各承擔50%(即分別向發卡、收單機構計收的費率均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0325%)。三是對發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實行單筆封頂措施。借記卡交易的發卡行服務費單筆收費金額最高不超過13元,貸記卡交易不實行單筆封頂控制;網路服務費不區分借、貸記卡,單筆交易的收費金額最高均不超過6.5元(即分別向收單、發卡機構計收時,單筆收費金額均不超過3.25元)。四是對部分商戶實行發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優惠措施。對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教育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機構、慈善機構,實行發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全額減免;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關係較為密切的超市、大型倉儲式賣場、水電煤氣繳費、加油、交通運輸售票商戶按照費率水準保持總體穩定的原則,在2年的過渡期內實行發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費率優惠。五是對競爭較為充分的收單環節服務費,由現行政府指導價改為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收單機構與商戶協商確定具體費率。
3、此次出臺的政策實施後,對商戶支出有什麼影響?
答:此次出臺的政策,一個主要特點是從總體上較大幅度下調了費率水準,將直接降低商戶經營成本。初步測算,政策實施後各類商戶合計每年可減少刷卡手續費支出約74億元。由於現行不同商戶刷卡手續費實行差別費率,調整後不同行業商戶受益程度也存在一些差別。餐飲等行業商戶貸記卡、借記卡交易的發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費率合計可分別降低53%—63%,百貨等行業商戶可降低23%—39%;超市等商戶通過實行優惠措施將在改革過渡期內保持費率水準總體穩定;非營利性的醫療、教育、社會福利、養老、慈善機構將實行發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全額減免。同時,對競爭較為充分的收單環節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有利於發揮市場機製作用,保持費率水準合理穩定,並促進收單機構不斷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品質。
4、此次政策調整後,對消費者刷卡交易會有哪些影響?
答:銀行卡刷卡手續費不向持卡消費者收取。本次政策調整,從總體上較大幅度降低了費率水準,有利於降低商戶經營成本,改善經營環境,不僅不會增加消費者支出,而且有利於消費者獲得更好的刷卡消費體驗。
5、為什麼要放開收單服務費,放開後該項收費會不會升高?
答:目前,國內已有數百家開展銀行卡收單業務的經營機構,大多數在全國範圍或跨省(區)經營,各地區均有較多的收單機構同時開展業務,市場競爭比較充分。2013年出臺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政策,對收單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以政府規定的基準價為基礎,允許收單機構在上下浮動10%的範圍內與商戶協商確定具體費率水準。從對實際執行情況的調研看,各收單機構普遍按照政府指導價基準價或下浮後的費率執行,沒有發現費率上浮的情況。為充分發揮市場決定價格作用,此次明確收單環節服務收費由政府指導價改為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各收單機構與商戶協商確定具體費率,同時鼓勵收單機構積極開展業務創新,根據商戶需求提供個性化、差異化增值服務。政策調整後,將為收單機構順應市場形勢發展變化,主動降費、拓展市場創造條件。由於市場競爭充分,預計收單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後,不會出現費率水準上升的情況。
6、這次出臺的政策,在發卡行服務費的費率上限、單筆收費金額封頂控制措施等方面,均區分借記卡、貸記卡交易做出了不同安排,請問是出於什麼考慮?
答:借記卡、貸記卡是金融行業使用的專業名詞。通俗理解,借記卡主要是工資卡、儲蓄卡等不允許持卡人透支的銀行卡,貸記卡主要指允許透支的信用卡。對借記卡、貸記卡交易的發卡行服務費做出不同政策安排是因為兩類銀行卡交易成本構成、業務風險特徵等方面存在差異。由於透支許可權不同,與借記卡相比,商業銀行在貸記卡交易中需要額外承擔資金佔用等成本,業務損失風險也相對較高。此次政策調整,借鑒國外刷卡手續費通行做法,對借記卡、貸記卡交易的發卡行服務費做出不同安排,體現了貸記卡交易成本和風險較高的實際情況,有利於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推廣信用卡,拓展信用消費業務。
7、從政策公佈到正式實施有6個月左右的間隔期,為什麼不能提早執行?
答:此次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政策性強,調整內容多、涉及方面廣。為保證政策順利平穩實施,銀行卡清算機構與各收單、發卡機構需要統籌做好業務調整、系統改造、協議換簽、應急處理等一系列準備工作。因此,《通知》安排了必要的準備時間,規定調整後的政策自2016年9月6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