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放開競爭領域價格
- 發佈時間:2015-12-28 07:19:54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王斌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
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全面放開競爭性領域商品和服務價格
新華社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綱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綱要》確定了建成法治政府的衡量標準和基本原則。建成法治政府的衡量標準是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備,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憲法法律嚴格公正實施,行政權力規範透明運作,人民權益切實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建設法治政府的基本原則是,必須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簡政放權,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實行法治政府建設與創新政府、廉潔政府、服務型政府建設相結合。
《綱要》提出了建設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包括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等內容。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全部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對生産經營活動的許可,最大限度縮小投資項目審批、核準的範圍,最大幅度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
取消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資質資格準入許可,研究建立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實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層管理。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縛企業生産經營、影響群眾就業創業行政許可事項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和銜接,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建設,實施線上監測並向社會公開,2015年實現部門間的橫向聯通及中央和地方的縱向貫通。全面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實行清單管理並向社會公佈,堅決整治“紅頂仲介”,切斷行政機關與仲介服務機構之間的利益鏈。
大力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並實行動態管理。省級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縣兩級政府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門、依法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權力清單的公佈工作。開展編制國務院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試點。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建立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單制度。2015年年底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且未按規定批准、越權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項目及收費,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的,一律停止執行。
完善宏觀調控。健全發展規劃、投資管理、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制定和實施。切實轉變政府投資管理職能,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制定並公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目錄清單。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大幅縮減政府定價種類和項目,制定並公佈政府定價目錄,全面放開競爭性領域商品和服務價格。
加強市場監管。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破除部門保護、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2015年年底前實現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實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和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推進企業信用資訊公示“全國一張網”建設。完善外資管理法律法規,保持外資政策穩定、透明、可預期。健全對外投資促進制度和服務體系,支援企業擴大對外投資,推動裝備、技術、標準、服務走出去。
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深化資源型産品價格和稅費改革,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完善並嚴格實行環境資訊公開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
增強公眾參與實效。推行文化教育、醫療衛生、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公用事業等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
《綱要》要求,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對不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本地區本部門一年內發生多起重大違法行政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後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各地區各部門要明確提出時間進度安排和可檢驗的成果形式,各項工作任務除本綱要有明確時間要求外,原則上應當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