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産權制度十三五大改 賦予農民更多財産權利
- 發佈時間:2015-09-25 00:31:31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十三五”期間,農村集體産權制度將迎來重大改革。《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目前由農業部牽頭,多部委正在研究制定“關於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其重點在於明確集體産權歸屬、賦予農民更多財産權利。在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同時,還將分類推進集體資産確權到戶以及股份合作制改革,要求將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折股量化到每位集體組織成員身上。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主要成果及其他相關數據顯示,全國農村集體土地的總面積為66.9億畝,包括55.3億畝農用地和3.1億畝建設用地,非資源性資産達到2.4萬億元,這些資産和資源是集體經濟存在的根基。據多位專家介紹,隨著農村集體資産規模的不斷增大以及工業化、城鎮化的深入推進,資産歸屬不清、管理不嚴導致的資産荒廢和閒置等風險逐漸顯現出來。
在目前國務院部署開展的11項農村改革試點中,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是一項重要內容。據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介紹,農村集體産權制度的改革從25年前就已開始。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地處改革前沿的珠江三角洲一帶,農村社區居民結構日趨複雜,同時集體資産的管理和收益分配矛盾突出,農民群眾主動開展了各具特色的産權制度改革探索與實踐。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後,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地也遇到同樣的問題,相繼進行改革試點。
目前,全國範圍內約有4.8%的村集體已經進行此類改革。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是“十三五”期間農業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正在研究制定中的“關於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則是該系列改革的頂層設計,並明確改革的第一項舉措就是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其中開展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三塊地”的改革試點目前正在審慎展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已授權國務院在33個試點縣(市)暫時調整實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産管理法》,以便開展試點工作。而另一項“深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改革”工作的核心,
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正在抓緊推進,並有望在2017年左右完成。
據悉,在土地制度改革逐漸深化的同時,農村集體産權制度還將分類推進集體資産確權到戶以及股份合作制改革。對於集體經營性資産,將折股量化到組織成員,同時將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農村集體資産和農村集體資源等“三資”的管理監督和收益分配製度。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説,價值在數萬億元的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是農村集體成員的一筆巨大財富,對這筆財産的處置,目前很多地區雖然已經有分紅,但採取集體折股量化做法的並不多。這是考慮到在産權交易市場並不完善的現狀下,集體成員一旦出現變動,會發生股權糾紛,而折股時也容易因為村幹部權力過於集中産生貓膩。但總體來説,折股量化可以更好地解決集體資産盈利後的分配問題,更好地保障農民個人的財政權利。
實際上,在已經開展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試點中,京滬兩大地區採取的股份合作制在折股量化方面已經取得了一定成果。據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市早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就要求以行政村為單位設立村經濟合作社,此後採取存量資産量化、“資源+資本”以及社員投資入股等多種方式進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新型股份合作經濟組織的個人股比例一般不低於70%,而全市村級完成這項改革的比例已接近100%。
在上海,據該市農業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全市參加鎮、村兩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革的股民已經超過100萬人,在城市化地區採取股權形式量化集體資産,早在兩年前該市改制後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年收益分紅就已超過5億元,每人平均分紅超過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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