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賦予農村“兩權”抵押融資功能
- 發佈時間:2015-08-24 10:24:22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李春暉
中國網財經8月24日訊 國務院今日發佈《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意見》稱,做好農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産權(以下統稱“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賦予“兩權”抵押融資功能,維護農民土地權益。
試點地區要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民住房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探索對通過流轉取得的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進行確權登記頒證。農民住房財産權設立抵押的,需將宅基地使用權與住房所有權一併抵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部署,探索建立宅基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機制。
《意見》稱,要推進農村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加強農村金融服務。金融機構要結合“兩權”的權能屬性,在貸款利率、期限、額度、擔保、風險控制等方面加大創新支援力度,簡化貸款管理流程,紮實推進“兩權”抵押貸款業務,切實滿足農戶等農業經營主體對金融服務的有效需求。鼓勵金融機構在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剩餘使用期限內發放中長期貸款,有效增加農業生産的中長期信貸投入。鼓勵對經營規模適度的農業經營主體發放貸款。
建立抵押物處置機制,做好風險保障。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需要實現抵押權時,允許金融機構在保證農戶承包權和基本住房權利前提下,依法採取多種方式處置抵押物。
《意見》還要求,人民銀行要支援金融機構積極穩妥參與試點,對符合條件的農村金融機構加大支農再貸款支援力度。
對於“兩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推進,將堅持“依法有序、自主自願、穩妥推進、風險可控”原則。“兩權”抵押貸款試點要遵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先在批准範圍內開展,待試點積累經驗後再穩步推廣。涉及被突破的相關法律條款,應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試點地區暫停執行。同時,試點工作要切實尊重農民意願,“兩權”抵押貸款由農戶等農業經營主體自願申請,確保農民群眾成為真正的知情者、參與者和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