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推動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試點工作
- 發佈時間:2015-06-03 10:11:2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6月3日,記者從發改委網站獲悉,為推動做好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試點工作,5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等有關單位在北京召開了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第一批試點工作座談會。會議指出,目前,國務院和各有關部門已就推廣PPP發佈了多個指導意見。在重大水利方面,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三個部門也專門發了實施意見和試點工作方案,政策框架已基本成型,要抓緊實質性啟動試點工作,推動儘快取得成效,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助推更多PPP項目落地。
會議強調,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試點工作,創新發展理念和合作方式,抓緊優化完善試點措施和方案,完善投資補助、定價機制、金融支援等政策措施,健全完善試點工作組織實施機制,紮實推進工作。一是充分認識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重要意義。引入社會資本不僅有利於建立健全水利多渠道投融資機制,促進優化投資結構,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設,更重要的是促進水利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進一步提升水利建設運營管理水準和服務效率。二是準確把握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核心理念。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核心是發揮政府和社會雙方各自優勢,通過長期合作、風險共擔、利益共用,達到最優的投資回報及社會公共效益,實現公共財政或者公共資源的價值最大化。三是積極創新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方式方法。要在準確把握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基本概念和核心理念的基礎上,搞好頂層設計,科學規劃項目融資運營模式和融資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為試點成功奠定堅實基礎。對於項目經營收入不足以覆蓋投資成本、需政府補貼部分資金或資源的項目,可通過政府授予特許經營權附加工程建設投資補助、工程維修養護和管護經費補貼或直接投資參股等措施,因地制宜採用BOT(建設—經營—轉讓)、BOOT(建設—擁有—經營—轉讓)、BOO(建設—擁有—經營)、TOT(移交—經營—移交)等模式推進。四是正確處理社會資本投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幾個關鍵問題。處理好開展試點工作與加快立項審批的關係、社會資本投入新建工程與盤活水利存量資産的關係、鼓勵社會資本投入與加大政府公益性投入的關係、政府公益性投入與企業經營性投入的資産産權關係。五是切實抓好社會資本投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各地要儘快成立試點工作小組,加強組織協調,創新工作理念,提高專業水準,抓緊編制完成試點實施方案。國家有關部門將加大指導支援力度,把試點工作納入重大水利項目審批部際協調機制工作內容,加強部門和地方縱橫聯動,及時會商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優先審查審批;充分利用現有中央投資及相關資金渠道,統籌加大對試點項目的支援,優先落實和安排年度中央投資計劃,現階段引入的社會資金主要用於減輕地方政府投資壓力。引導有關政策性金融機構等為試點項目提供融資支援,推進社會資本、金融資本與項目的有效對接,降低項目融資成本;創新項目産品定價機制,規範價格管理,推動試點項目在價格改革方面先行先試,給予更多的關注和支援;建立試點對口指導工作機制,加大試點工作的交流、宣傳,暢通資訊渠道,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做法,加大推廣複製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