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家捐贈多"改道"境外 公益信託落地項目寥寥
- 發佈時間:2015-05-15 03:00:15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謝淩宇
近日,有“中國裸捐第一人”之稱的余彭年與世長辭,慈善家生前回饋桑梓救困扶危,身後留下超過60億元資産裸捐更使人敬佩,而將所有資産委託香港瑞士信貸銀行管理,成立“余彭年信託”則讓人不勝唏噓。捐贈內容大部分在內地,善款卻要交由香港瑞士信貸銀行成立信託,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國內公益信託面臨的尷尬。
事實上,近年來國內富豪向境外大規模捐贈一直飽受爭議,有數據統計顯示,2014年中國向境外捐贈規模首次超越境內捐贈,總額超過242億元人民幣。馬雲、蔡崇信、潘石屹等富豪向海外捐贈一度引起社會多方的猜測和質疑,這也從另一個角度反映出在西方公益信託已經相當成熟,而在中國還有很多障礙亟待掃平。
制度缺位
僅少數項目真正符合條件
據《中國信託業發展報告(2013-2014)》統計,截至2013年底,信託公司開展公益信託以及類公益信託項目39個,資金總額129.17億元,僅相當於全國信託資産的約1%。。然而根據北師大中國公益研究院研究員黎穎露的統計,如果對照公益信託的必備條件,自《信託法》出臺以來,國內真正符合規定的,不過三、四個信託項目。
2008年汶川大地震發生後,全民皆投入至抗震救災的戰鬥中。長安信託設立了“5·12抗震救災公益信託計劃”,並於當年6月6日正式成立,這是國內第一支真正意義上的公益信託。
另外兩個被確認為公益信託的項目分別是:2008年10月,由百瑞信託承托的“鄭州慈善公益信託計劃”,信託期限十年,信託資金與收益將捐贈給汶川地震災區及貧困地區的教育項目;2009年9月,由重慶信託承托的“金色盾牌·重慶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公益信託”,募得基金1億余元,信託期限十年,其信託資金與收益捐贈給重慶特困、傷殘、犧牲的公安幹警及家屬。
對於公益信託叫好不叫座的原因,業內人士認為,雖然法律框架早已搭建,但是,相關配套制度一直缺位,造成了公益信託發展中的諸多現實障礙。公益信託的設立和確定其受託人,應當經有關公益事業管理機構批准,但卻沒有指定具體的管理機構,這給實際操作帶來難題。《信託法》第61條雖然鼓勵發展公益信託,但並無相關配套制度設計,尤其是稅法配套。
艱難前進
純公益項目開始增多
隨著監管層的引導,去年以來越來越多的信託公司開始試水公益類信託項目,並且,與此前信託投資公益主要通過從信託計劃中拿出部分投資本金或收益做捐贈這種“準公益信託”模式相比,真正的公益信託計劃逐步增多。
國元信託去年8月份發行了安徽第一隻公益信託“國元愛心慈善公益信託”,該信託産品去年第四季度信託事務報告顯示,信託計劃募集的全部資金34.5萬元已用於金寨縣希望工程位於斑竹園鎮沙堰希望小學的援建項目。萬向信託去年年中開始推介的“萬向信託-中國自然保護公益信託”也已于去年12月25日成立,募集34.72萬元。
此外,紫金信託、杭工商信託、湖南信託、華融信託、百瑞信託、四川信託等多家機構也都有類似佈局。紫金信託表示,從2011年開始,“紫金信託·厚德系列”公益信託計劃以“捐助、救助困難家庭中罹大病的兒童”為信託目的,將信託模式引入社會公益事業,已累計募集資金近180萬元,救助了109個困難家庭大病兒童。
值得欣喜的是,今年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同意了中國銀監會啟動修訂《信託法》的建議。中國銀監會在建議中認為,《信託法》配套的信託登記、信託稅收和公益信託等制度缺位,營業信託規則和《信託法》司法解釋也相對滯後,制約了信託財産獨立性和安全性的功能發揮,因此希望儘快啟動《信託法》修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