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託助推慈善事業發展
- 發佈時間:2015-03-18 06:33:57 來源:大連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信託作為金融第二大行業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與認可,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馬蔚華、翟美卿等委員提議通過發展公益信託助推慈善事業,公益信託成為兩會熱門詞彙。公益信託是指出於公共利益的目的,為使社會公眾或者一定範圍內的社會公眾受益而設立的信託。公益信託通常由委託人提供一定的財産設立,由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産,並將信託財産用於信託文件制定的公益目的。
我國慈善事業仍處於起步階段,慈善事業發展水準與手段方法還處於較為初級的階段,2014年國務院下發《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指出,要倡導金融機構根據慈善事業的特點和需求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積極探索金融資本支援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渠道。相較基金形式,公益信託雖然起步較晚,但是依託于信託制度優勢,公益信託未來將在慈善事業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首先,信託制度可以使慈善基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權相互分離,優化現有慈善基金的治理結構,讓慈善基金的管理和運用更加合理化和透明化;其次,法律法規對於基金的限制較多,而公益信託相對更為靈活,如在符合資金用途規定的情況下,公益信託的受託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信託資金等;其次,由於信託行業多年的投融資經驗,可以最大程度的實現慈善基金的增值保值,這也是越來越多的慈善家選擇公益信託方式行善的重要原因。隨著公益慈善觀念以及信託制度靈活性的深入人心,未來公益信託將在我國慈善事業中佔據舉足輕重的位置,助推我國慈善事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