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將發行債券1.6萬億 1萬億為"借新還舊"
- 發佈時間:2015-04-19 08:0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文舉
今年地方政府將發行債券1.6萬億元,其中1萬億元為“借新還舊”
舉債更規範 良性可迴圈(政策解讀)
日前,財政部公佈《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債券預算管理辦法》,對今年新增發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債券,以及為置換存量債務發行的一般債券進行規範。
今年初,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下達了1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額度。近日,一些省份開始啟動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來置換到期的存量債務。對此社會充分關注,同時也有些疑惑:1萬億元置換債券,額度怎樣分配?除了這1萬億元債券,今年還要發行多少地方政府債券?發債籌集的資金將用於什麼地方?
發行1萬億元債券置換到期債務,可減輕利息負擔400億—500億元
“今年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實際上是兩筆賬:一筆賬是發行1萬億元債券,用於置換舊的存量債務;另一筆賬是發行6000億元債券,用於彌補赤字和為公益性項目建設籌資。”財政部財科所所長劉尚希表示。
這兩塊加起來,今年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的規模是1.6萬億元。但其中的1萬億元債券相當於“借新還舊”,只是債務形式變化,債務並沒有增加。發債籌集的資金只能用來還舊債,而不能安排新的花錢項目。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審計結果,截至2013年6月30日地方政府的存量債務中,今年到期的債務大約有1.8萬億元。這1萬億元的債券置換額度,佔今年到期債務的53.8%。各省的債券置換額度,就是按53.8%的統一比例來測算分配的。債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自發自還,發行和償還主體為省級政府。
債券置換,主要是解決兩個問題:一是減輕地方政府負擔。地方政府債券一般是中長期債,融資成本在5%左右,用它來置換短期、高息的銀行貸款等存量債務,地方政府一年可減輕利息負擔400億元至500億元。二是降低債務風險。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大多週期長、見效慢,發行中長期債券可防範資金期限錯配,並將原來五花八門的政府性債務,通過置換來逐步規範政府的舉債行為。
“地方債券作為收益穩定、風險較小的債券,有利於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置換出來的銀行資金,可以更多地投向中小企業和個人,緩解融資難融資貴,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劉尚希表示。
發行6000億元債券用於彌補赤字和公益性項目建設,有利於調結構促改革
根據預算報告,今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額度為6000億元,其中5000億元為一般債券,1000億元為專項債券。這6000億元債券屬於新增債務,可以安排新的具體用途。
籌集的資金怎麼用?新的預演算法規定,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納入公共財政預算,用於彌補赤字,也就是當年財政收入與支出的資金“缺口”;而專項債券則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主要是為公益性項目建設籌集資金。
劉尚希認為,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結構調整深化、全面推進改革、財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影響,今年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適當擴大中央和地方財政赤字規模,加大支出力度,可以更好地發揮財稅政策促進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的重要作用。
也有人擔心,地方政府到期的存量債務只是進行置換、尚未償還,現在又發新債,將來這些債務靠什麼來還?
對此,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政府性債務是經過多年形成的,債務餘額也將在較長一段時間內逐漸償還。只要我國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經濟的平穩增長將為債務償還提供根本保障。
新增的6000億元地方政府債務中,一般債券主要用於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將來主要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償還;而專項債券投資的公益性項目是有一定收益的,將來可以用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來償還。
積極擴大地方債券的投資者範圍,確保社會資金承接得住
今年,到期債務置換和新增債務加起來,地方政府要發行1.6萬億元的債券,這一數字遠遠超過往年的發行規模。那麼,這樣一個規模社會資金能否承接得住?
“這一點,政府已經作了一些準備,積極擴大了投資者範圍。”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説,在財政部剛剛出臺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提出要鼓勵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職業年金、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在符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
同時,擴大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範圍,地方政府債券成為社保基金的穩健投資渠道,並將企業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從10%提至20%。
胡怡建認為,相對而言,個人購買地方政府債券的吸引力可能沒那麼大。特別是今年以來我國股市行情火爆,上證綜指更是創出7年來新高。在賺錢效應帶動下,很多個人投資者更願意把錢投到股市上。再加上目前個人理財渠道增多,不少産品的收益高於債券,都可能造成資金分流,對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帶來不利影響。
“地方政府債券採用市場化原則發行,1.6萬億元債券發行能不能如期完成,最終還得市場説了算。”胡怡建認為,地方政府應及時披露債券基本資訊,財政經濟運作及債務情況等,為投資者投資債券提供全面、準確的參考依據。同時,還要對債券資金的使用進行嚴格管理,妥善安排償還資金來源。本報記者 李麗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