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事項報告細化:房産要地址股票填代碼報市值
- 發佈時間:2015-03-26 14:16:55 來源:新華日報 責任編輯:王斌
官員報告事項中還包括很多子項。比如,房産資訊要細化到具體地址和交易價格,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産情況一項中,關於房産來源,就需要寫明是購買、繼承、接受贈與還是其他來源。在報告持有股票的情況時,還需要填寫股票名稱及代碼、持股份額以及填報前一交易日股票總市值。
記者近日從中央組織部獲悉,中組部在去年底已對做好2015年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作出安排。根據“新安排”,中組部將擴大隨機抽查比例,從今年1月起實行“凡提必查”制度,同時加大抽查核實力度,並建立幹部誠信檔案。這些措施能否堵住“帶病提拔”?
“家事”“家産”都要申報
2010年5月,中辦國辦修訂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根據規定,我國的報告主體是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據統計,2014年全國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領導幹部達150萬名。
在報告內容方面,我國要求領導幹部報告的事項內容有14項之多,報告表要由報告人親筆填寫。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項,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等;涉及“家産”方面的有6項,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産、投資等情況。
據了解,這些事項中還包括很多子項。比如,房産資訊要細化到具體地址和交易價格,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産情況一項中,關於房産來源,就需要寫明是購買、繼承、接受贈與還是其他來源。在報告持有股票的情況時,還需要填寫股票名稱及代碼、持股份額以及填報前一交易日股票總市值。
中央黨校教授辛鳴分析指出,這一制度設計充分考慮了中國特殊的社會政治文化環境。“在中國‘小官未見得小權’,縣委書記只是正處級,但其掌握的權力、控制的資源可不小。局長夫人説話可能會被當作是局長本人説話,把申報內容規定到‘家事’和‘家産’十分必要。”
今年起幹部“凡提必查”
“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過去由於申報受理部門缺乏權威性,公眾也缺乏了解官員申報情況的途徑,導致監督流於形式。
2014年1月,中組部印發《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試行)》,在全國正式啟動抽查核實工作,亮出了兩把“利劍”——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隨機抽查體現普遍性,每年集中開展一次。重點抽查體現針對性,對擬提拔的考察對象、擬列入後備幹部人選對象、群眾舉報反映的對象等進行核實。
“新安排”明確提出,在去年基礎上,還要將隨機抽查比例由目前的3%—5%提高到10%。同時突出抓好重點抽查,從2015年1月起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凡提必查”。
兩把“利劍”從存量和增量兩個方面,不僅可以揭出一些領導幹部的“不良家底”,更能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對“乾淨做官”起到倒逼作用。
“裸官”將難以藏身
制度規定,檢查結果的運用堅持“五個一律”:即凡是填報不規範或錯報、漏報的,一律要求重新填報或限期補報;未如實填報的,一律要求領導幹部本人作出説明;有意瞞報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後備幹部人選;發現違規問題的,一律責令其限期改正;涉嫌違紀違法的,一律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
中組部“新安排”還規定:要研究細化抽查核實結果處理政策。重點針對故意欺瞞組織、不如實報告的行為,以及家庭房産、收入等“合法性”存疑的問題,明確政策界限,細化處理規定。
隨著這一制度大網的拉開,“裸官”難以藏身。據統計,2014年結合開展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全國共有3200余名副處級以上幹部報告了配偶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情況;近千名在限入性崗位任職且配偶或子女不願意放棄移居的領導幹部,被調整了崗位。
2014年,中組部抽查核實中管幹部、省部級後備幹部等1550名,各地各單位抽查核實廳局級、縣處級領導幹部60170名。有5名擬提拔中管幹部被取消提拔資格,有數十名廳局級、縣處級考察對象被取消提拔資格。
以湖北為例,該省2014年共抽查核實了1896名領導幹部,其中200余名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被責成作出書面説明或受到批評教育,10名擬提拔縣處級以上考察對象被取消提拔資格,6名省管幹部移交省紀委調查處理,在當地領導幹部中産生了很大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