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7天加班費咋算:員工最低1211元 公務員無
- 發佈時間:2015-02-18 07:31:51 來源:南方新聞網 責任編輯:馬藝文
春節期間仍在一線加班,哪幾天能算三倍加班工資,哪些天又是兩倍呢?昨日,南都記者從廣州市人社局政策法規處獲悉,由於今年的除夕雖然放假,但不屬國務院明確的法定節假日,因此除夕加班且不能安排調休的員工,只能領取到兩倍加班工資。而初一至初三加班的,才能拿到三倍加班工資。隨後3天假期加班,仍是以調休為先,不能調休才按兩倍計發加班工資。
而這三倍加班工資,是否包含當天的應發工資,則還需看企業與員工約定的工資支付方式。
工人拿3倍 領導領雙薪
據悉,在2007年國務院出臺的節假日管理辦法中,除夕至年初二被納入法定假日,當時除夕加班是有三倍加班工資的。情況在2013年發生了些許變化,新的國務院令又將初一至初三納入確定了法定節假日。所以計發三倍工資的加班時間節點,又被確定為初一至初三。
今年春節除夕、年初四至初六期間堅持在崗工作的一線員工,則仍只能按兩倍加班工資來計發。“計發兩倍加班工資還需有一個前提,單位應首先安排調休、補休,只有在無法安排調休補休時,才計發雙倍加班工資。”人社局政策法規處負責人表示。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三倍或兩倍工資的演算法,僅針對合同約定日薪折月薪後,按21.75天計算的一線工人、生産職工才行。因為這類職工,他們的週六日是有休息的,春節期間的加班,原工資中就沒有體現其勞動報酬,所以企業應直接給足3倍工資。
對於合同約定的,工資支付方式是日薪折月薪按30天計發的一些崗位,(如管理、技術崗),初一至初三隻能按兩倍補發工資,因為他們之前的月薪中,企業實際已支付其休息日工資。
公務員加班沒有加班費
早已實施的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也是計算員工加班工資的重要文件,其中明確要求按照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來計算加班費。一旦勞資雙方約定不明晰,員工的實際加班工資就按照同等、同類崗位工資加班倍率支付,最低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因此,不簽勞動合同或者在勞動合同中僅口頭約定工資的老闆可要注意了。2014社保年度,廣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員工7天全加班,最低的加班工資也不得低於1211.49元(1550除以21.75乘以17得出)。
由於目前我國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並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管轄範圍,這兩類人員春節期間的加班費用,則並不依照該演算法計算,而是依照《公務員法》相關內容約定,“公務員加班,是不設加班費這一項的”,廣州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稱。
算筆賬
一線工人拿足17天
以日薪折月薪21.75天一線工人為例,其在今年初一至初三期間加班,有三倍工資。除夕、初四至初六加班,單位可安排補休。加班職工只有在無法享受補休的情況下,才能領取到兩倍工資。以此計算,如果一線工人這個春節全部加班又不能補休,可多拿17個工作日報酬(初一到初三補三倍,除夕、初四到初六補兩倍)。
對於管理、技術崗職工,因為其在正常休假時,企業已支付休息日基本工資。7天全加班,原已有基礎工資,加上補計部分,可多拿10天的工資(初一到初三補兩倍,除夕、初四到初六補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