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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回應中俄貨幣互換“虧錢”:不承擔匯率風險

  • 發佈時間:2014-12-20 12:45: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曹慧敏

  12月19日晚間,針對網路流傳的“因盧布匯率暴跌,中俄貨幣互換協議中方將虧錢”的言論。央行官方微網志19日解釋稱,由於中方發放和回收的都是人民幣,並不承擔匯率風險。

  央行指出,貨幣互換發起後,協議雙方還將定期根據最新雙邊匯率調整互換金額,減少因某一方貨幣匯率波動引起的質押物減值的風險。

  以下為微網志原文:

  央行間貨幣互換協議如何使用?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已與28個境外央行(貨幣當局)簽訂雙邊本幣互換協議。通過該協議,任何一方可以發起交易,以一定數量的本幣交換等值的對方貨幣。下面以對方發起一筆人民幣融資為例,講解一下發起動用機制:

  

  圖解

  有幾個細節再補充説明一下:

  1、協議簽署時屬於備用性質,在實際發起動用前雙方不發生債權債務關係。

  2、第②步中,按發起交易日當日匯率(而不是提前設定的固定匯率)來計算應互換的雙方金額。

  3、第③步中,雙方換回的本幣與發起時金額保持不變,對方支付的利率以我銀行間同業利率為基礎約定的。

  從上面的介紹中,小夥伴們可以看到,由於我方發放和回收的都為本幣,並不承擔匯率風險。互換發起後,協議雙方還將定期根據最新雙邊匯率調整互換金額,減少因某一方貨幣匯率波動引起的質押物減值的風險。

  對此問題感興趣的小夥伴還可點擊以下南韓央行網站的連結,看看實踐中對方央行如何對其商業銀行使用本幣互換資金進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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