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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為藥價放開提四項監管 專家:不能唱獨角戲

  • 發佈時間:2014-11-28 06:5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臧允浩  責任編輯:王斌

  日前,國家發改委下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欲從明年起取消藥品最高零售限價。

  《徵求意見稿》稱,將分別從藥品採購、醫保控費、醫療行為、價格行為等方面加強監管。不過,這幾項舉措中屬於發改委職能的只有一項,而其他幾項還需要人社部等部門的配合,但目前仍鮮見相關部門表態。

  對此,有業內人士稱,藥品價格改革方案是應該和招標制度、醫保支付價格方案一起配套進行的,還要有公立醫院改革來配合,但目前來看鮮見相關部門的呼應,藥價改革一定不能唱獨角戲。

  上海衛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胡善聯則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藥價改革當然要改,但總體感覺發改委這一舉動太過匆忙了,進展太快,也沒有看到配套舉措,更沒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胡善聯認為,藥價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且攸關民生,發改委要有更多的考量,多拿出一些穩定、成熟的政策,各部門也應積極配合,確保改革順利推展。

  發改委決意放權

  11月25日,國家發改委下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明確表示,“取消藥品政府定價,通過醫保控費和招標採購,讓藥品實際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價或出廠價格。”

  當日,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司原司長李鐳也在第26屆中國醫藥産業發展高峰論壇表示,“藥價放權已成定局,取消藥品最高零售限價不會使藥品價格上漲”。

  這就意味著,在藥品市場有足足23%份額的政府定價産品,將從政府“計劃”定價中過渡到市場決策。有統計稱,此次改革將涉及2700余種藥品。

  據了解,現行藥品價格的形成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政府定價,物價部門就納入政府定價範圍的藥品發佈的最高零售限價;二是中標價,這是指各地省級政府藥品招投標機構為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和納入基本藥物試點的基層醫療機構採購的藥品進行集中招標,就中標品種確定的中標價;三是未納入政府藥品招標範圍的醫療機構、診所、零售藥店等市場主體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與供應商談判確定採購價,即零售價。

  有券商此前曾分析,現行最高零售價管理制度施行多年,存在諸多不足:一是藥價只降不升,多數廉價藥短缺;二是最高零售價處理不好藥品價格與品質的問題。除此之外,一位業內人士指出,當前的定價政策不能及時反映市場供求狀態,與藥品集中招標價格重疊,定價方法不夠科學合理。

  最新消息顯示,國家發改委的這一藥價改革方案已經在系統內徵求意見完畢,目前該方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向行業徵求意見。

  根據方案,藥品價格價放開後,醫保藥品基本已經確定是醫保部門接手,其核心就是制定醫保支付價,醫院採購時可談判,給醫院降價動力;在專利藥和中成藥獨家等競爭不充分的藥品則是引入多方談判機制,以形成合理價格。而對血液製品、全國統一採購的藥品和避孕藥具、一類精神和麻醉藥品、低價藥等基本上沿用現行的政策。

  “單靠發改委有限的人力資源,很難獲悉藥品的真正成本。而且,藥品規格千差萬別,成本更是難以監控。再者,政府定價容易導致尋租空間。”李鐳介紹,取消藥品最高零售限價的條件都已經具備。首先是大多數藥品的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其次是藥品招標採購的限價作用越來越強;再者,醫保控費越來越緊,定出醫保支付基準價後,醫療機構會自覺壓低藥品採購價格。

  “四項監管”還需多方配合

  藥品作為性命攸關的産品,其價格形成環節錯綜複雜。藥廠生産出藥品後,在進入醫院銷售之前,起碼需要經過三個環節的“控價”。首先是發改委的最高零售限價;然後要進入社保部門控制的國家和地方的醫保目錄,形成醫保支付價;最後還要進入省級招標平臺控制的藥品招標目錄,形成招標價。

  在如此複雜的體系之下,北大縱橫醫藥高級合夥人史立臣認為,發改委在其中的作用反而相對薄弱,對藥價影響有限,“管也管不住,不如放權”。

  不過,史立臣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 “從一定層面講,發改委的放權開了一個好頭,為藥價管理的壁壘打開一個缺口,以後無論人社部還是各地招標都會按著這個大方向走。不過,未來藥價改革依然有很長的路要走”。

  此前,史立臣也曾表示,發改委曾主導二三十次藥品價格調整,“無一成功”。“發改委未來也不可能主導藥品價格,藥品價格牽涉衛生、物價、藥監等多個系統,這次發改委放開藥價那麼大的舉措,沒有任何相關部門表態,這很反常。”

  《徵求意見稿》稱,將從四個方面加強監管:一是完善藥品採購機制;二是強化醫保控費作用,醫保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醫保、招標政策銜接配合,同步推進醫保支付價格改革,實行總額控制基礎上的按病種、按人頭付費的複合型付費方式;三是強化醫療行為監管;四是強化價格行為監管。這四項監管措施中,屬於發改委職能的只有一項,而至今,社保部未明確接手醫保支付價的制定職能。

  胡善聯則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總體感覺發改委這一舉動太過匆忙了,進展太快,也沒有看到配套措施,更沒有相關部門的協調”,胡善聯認為,藥價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有各部門的協調。各地區之間也有差異,像上海藥品的招標採購是劃歸醫保局管的,這個以後怎麼辦?此外,企業對於藥價放開也並不是完全贊同的。而藥價改革後,老百姓支付的藥費是否會增加?是否涉及到一些公平問題?發改委要多考慮一些穩定成熟的政策,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一位業內人士則對中國經濟網記者,發改委力推的藥價放開鮮見相關部門的呼應。目前顯而易見的就是人社部沒有表態是否接發改委踢過來的這個“球”,在發改委提到的“四項監管”中,需要各部門的配合。

  無獨有偶,在很多醫藥界人士看來,藥品價格改革方案是應該和招標制度、醫保支付價格方案一起配套進行的,還要有公立醫院改革來配合,目前的方案看到了發改委的放權,但僅對其他部門提出了方向,還缺少其他部門的呼應。合理的決策流程應是以患者治療結果最佳為出發點,而非單個部門匆匆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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