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公司起訴手機銷售者侵害商標權索賠75萬元
- 發佈時間:2014-11-27 22:1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曹慧敏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7日披露,該院受理了原告路易威登馬利蒂(Louis Vuitton Malletier,以下簡稱LV公司)訴被告范某、林某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原告索賠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75萬元。
據悉,LV公司在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表示,其是國際知名的旅行用品及時尚産品公司,擁有諸多知名商標品牌。經申請,相關圖形商標已在中國獲得註冊,核定使用商品為第18類皮革和人造皮革製品上。同時,LV公司在中國也辦理了在商品國際分類第3、6、9、14、16、25、28類商品的註冊,核定使用商品包括化粧品、珠寶、首飾、鐘錶、文具用品、服裝、體育和運動用品等,但尚未包括手機商品。
LV公司調查發現,被告范某、林某未經其許可,在經營的商鋪內大量銷售標有相關註冊商標的手機等商品。LV公司認為,其註冊商標在中國的核定使用商品範圍雖未包括手機等商品,但其註冊商標已完全滿足依法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條件。現兩被告的行為屬侵害商標權人馳名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嚴重侵害其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兩被告停止侵權、連帶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