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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將對高科技企業徵收“谷歌稅”

  • 發佈時間:2014-12-05 01:15:12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據多家外媒報道,英國財政大臣奧斯本12月3日宣佈了一項新的徵稅計劃,準備徵收25%的“谷歌稅”,以此打擊跨國公司將利潤轉移到低稅率地區的行為。這是該國迄今為止對稅收轉移行為實施的最大打擊。

  奧斯本指出,高科技公司是納稅體系中利潤轉移的主要行為者,他表示,全球最大企業,包括高科技企業在內,利用複雜的公司結構來避免繳納稅收。這對英國企業和英國民眾來説是不公平的。

  奧斯本將這新稅項稱為“轉移利潤稅”,主要針對跨國公司在英國進行商業活動創造的利潤,與企業所得稅不同。由於奧斯本在講話中提及了高科技企業,英國媒體將奧斯本宣佈徵收的稅收稱之為“谷歌稅”。這一徵稅計劃將對整個科技行業産生普遍影響,因為蘋果、亞馬遜、星巴克和其他很多科技品牌也都一直在利用這種方式避稅。

  該徵稅計劃將於2015年4月生效。當前,英國的企業稅率為21%,而新稅項的稅率為25%。徵稅計劃將在未來5年給英國政府帶來16億美元的稅收。本月這一新稅項將在英國接受諮詢協商。分析人士稱,這一提議將很容易在英國國會下議院獲得通過。

  據悉,目前該徵稅計劃還有一些重要的問題尚待解決,包括如何貫徹實施和解釋等。

  除了英國,歐盟其他成員也都在向跨國公司施壓。法國和德國已經呼籲對谷歌徵收更多的稅。歐盟正在調查一些國家是否給予特定企業以不公平的低稅率。蘋果、Facebook同樣面臨指責,這些公司將分部設在愛爾蘭,相比法國33%的徵稅比例,愛爾蘭只需支付12.5%的稅收。

  向跨國公司徵稅的關鍵問題是如何判斷公司的經濟活動。特別是對谷歌、亞馬遜這樣的跨國科技公司。例如,消費者在某國通過谷歌線上廣告購買商品,或是在蘋果的iTunes上購買産品,這部分收入是否應計入該國的稅收徵收範圍?一些律師界人士表示,這很難定義,也很難對跨國公司徵收大量稅款。對於英國這一很快將徵收的稅項能否有效執行,稅收顧問和分析師表示疑問,因為很難判斷企業在非法避稅。

  不久前結束的G20峰會,各國領導人啟動了名為“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行動計劃,聲明到2015年年底對共同對抗跨國公司避稅行為的計劃達成共識。

  包括美國和歐盟國家在內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最近也提出旨在阻止跨國公司在不同國家間轉移利潤的行動綱領,但目前該提議尚未通過。

  由於英國同時也在積極吸引外資,因此一些人士對該國準備在經合組織做出決議前就採取行動表示驚訝。他們認為,英國採取這樣的行動應該更為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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