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華裔銀行戶口遭凍結 係稅務局錯認同名同姓者
- 發佈時間:2014-09-28 17:29:35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姚慧婷
據加拿大《星島日報》報道,有華裔市民與另一人同名同姓,遭稅局凍結銀行戶口及提取稅款,向稅局解釋卻不得要領,令他大表困惑及不滿。
李先生26日接受訪問時表示,最近到銀行做週轉時,才發現曾遭加拿大稅務局凍結戶口,及提取了約2,000加元,於是才醒覺會否與之前收到稅局寄來中文譯名同名同姓,但英文名字不一樣的信有關。他翻看其中一封信才發現,稅局向與他同名同姓,但英文名叫Jason的華人表示,對方不符合首次置業人士稅款回扣的資格,需要扣回相關稅款。他在今年4、5月左右,首次收到稅局寄給Jason的信,但是當時他不在多倫多,沒實時處理,過去半年也收到幾封信,並且已退回部分信給稅局。
他於是致電稅局解釋,以及查詢為何沒有核對工作卡號碼(Social Insurance Number;SIN)以防同名同姓的情況出現。但稅局人員説,不會理會他的英文名字是甚麼,總之他的法律名字(legal name)與個案一樣,並要求他找律師證明自己不是那個人,及沒有購買該個物業。但他説,自己的法律名字包括英文名Philip。
李先生表示,找律師求助時,律師説從來沒遇過這個情況,會協助他確認他不是那個人,但未必那麼容易證明自己沒有買過該物業。他表示事件對他帶來不便,相當不滿。因為他做生意,個人戶口曾遭稅局凍結是嚴重問題,會影響他的信貸,要找律師解決問題,又不知道過程需時多久和用多少律師費,萬一突然要用錢,戶口遭凍結或少了錢,完全影響他的週轉。
特許會計師關保衛表示,沒見過同類情況。稅局向田土廳翻查物業時,業主名字不會有SIN號碼,讓稅局復核。
他估計,若律師能證明事主不是同名同姓的人,並提供宣誓紙,以證明沒有買那個物業,相信稅局也會退款給事主。他又説,稅局有權凍結戶口,但不常用,而且會多次追討後,迫不得已才會凍結。若事主發現稅局寄錯信,實時與稅局跟進會容易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