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出新政促上海自貿區資本項目可兌換加快推進
- 發佈時間:2015-12-17 21:37: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金瀟
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17日正式發佈《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根據這項細則,上海自貿區率先實施外債資金意願結匯、改進融資租賃外匯管理等一系列資本項目改革措施,體現了區內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加快推進。
這是上海自貿試驗區最新金融改革措施“金改40條”印發後發佈的第一個實施細則,重點實施了以下幾項外匯管理政策創新舉措:允許區內企業(不含金融機構)外債資金實行意願結匯,賦予企業外債資金結匯的自主權和選擇權;進一步簡化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手續,允許區內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分類等級為A類的企業外匯收入無需開立待核查賬戶;支援發展總部經濟和結算中心,放寬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準入條件,進一步簡化資金池管理;支援銀行發展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産品服務,允許區內銀行為境外機構辦理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産品交易。
除了一系列資本項目改革措施以外,實施細則還提出:採用負面清單管理理念,持續推進簡政放權,進一步減少外匯管理行政審批,推進外匯管理監管方式從事前審批轉向事後監測分析;進一步拓展區內銀行外匯交易業務的服務範圍,率先允許區內銀行為境外機構按照相關規定辦理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産品交易。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長張新表示,本次改革在促進便利化的同時,從管理制度、管理方式、技術手段等入手,實施全過程風險管理,外匯管理部門將與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政府和試驗區管委會等密切配合,強化跨境異常資金流動監測分析,加強對試驗區短期投機性資本流動的監管,切實維護涉外金融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