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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自貿試驗區建設 助推中國經濟穩發展

  • 發佈時間:2015-12-13 21:31:12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張傑  責任編輯:羅伯特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再次強調了推動自貿試驗區發展的戰略舉措。自今年4月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廣東自貿試驗區)、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天津自貿試驗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福建自貿試驗區)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陸續于各地掛牌後,我國進入南北方共同建設自貿試驗區的新階段。本文試將建設自貿試驗區的主要內容、與其他自由貿易區域的區別、目前的難點、重點任務,作一概述,以期加深認識。

  各地自貿試驗區側重不同

  各地自貿試驗區的戰略定位大致可以歸納為三個方面:一是作為體制和制度改革創新的試驗田,這是建立各自貿試驗區的出發點;二是加強區域間經濟合作,如上海自貿試驗區提出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廣東提出要加強粵港澳深度合作,天津提出京津冀協同發展,福建提出推進與台灣地區投資貿易自由化進程;三是都著眼于搭建對外開放平臺。四個自貿試驗區的戰略定位各有特點,同時又相互聯繫相互補充。比如,雖然只有廣東和福建明確提出了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功能,但天津作為中國北疆陸上絲路的起點和海上絲綢之路最北端,是“一帶一路”的交匯點,對推動絲綢之路的作用和功能是不言而喻的;而上海作為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節點,能夠為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提供重要的金融、貿易、航運等服務,在推動海上絲綢之路建設中必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從發展的目標任務看,各自貿試驗區都緊緊圍繞其戰略定位而提出了一系列目標任務:一是進行體制創新,誠如天津市提出的“為國家試製度”,建立與國際投資貿易管理規則相適應的新體制,其核心是建立和完善“負面清單”管理;貿易監管制度的重點為貿易便利化自由化;金融創新制度的目標為資本可兌換和金融服務業開放;政府職能減少、轉變,減政放權等的主旨,是更加快捷地設立企業主體,並且改革事前批准審查制為事中事後監管制度,並以“正面清單”明確之。二是加強與周圍地區的經濟聯繫,如廣東、福建提出要實現粵港澳深度合作和增強閩臺經濟關聯度,天津著眼于與周圍河北及北京的深度聯繫,上海則致力於打造長江經濟帶,帶動長江沿線的發展。三是都涉及建立投資貿易便利化、貨幣兌換自由,都以突出金融創新功能、健全服務體系、監管高效便捷、法治環境規範、輻射帶動效應明顯等更為具體的目標。

  上海自貿試驗區自運作以來,在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動體制機制創新,營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已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果。因此,在2014年12月其他三個區成立之時,上海自貿試驗區也擴展至120.72平方公里。

  廣東自貿試驗區特色是在粵港澳合作中的制度創新。廣東自貿試驗區優先實行國內企業投資項目準入清單管理試點,同時也在試點外資企業準入前的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這兩個“清單”的疊加效應,能夠使廣東自貿試驗區在體制創新和體制改革方面獲得新突破。

  天津自貿試驗區是四個自貿試驗區中唯一位於中國北方的自貿試驗區。天津近年來緊緊抓住濱海新區作為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機遇,積極推動金融創新,初步建立了較為完備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場外交易市場體系和外匯改革創新體系,成為金融全牌照城市之一。

  福建自貿試驗區最大的特色是對接台灣資源和機制。福建的土地資源和勞動力資源充足,既可以承接台灣的勞動密集型産業,又可以為台灣的科技密集型産業提供優質服務,為海峽兩岸企業帶來更大的競爭力。福建自貿試驗區將推動對臺貨物貿易自由、促進兩岸往來更大便利。

  自貿試驗區不同於自由貿易區域

  目前世界上主要有兩種自貿試驗區形式,自由貿易園區(FTZ)和自由貿易區(FTA)。從某些特徵上看,我國正在試驗中的自貿試驗區與FTZ大體相似,即與我國已經建立並運作多年的經濟特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特殊經濟功能區類似,特別是其中的監管區域,都具有自由貿易園區的某些特徵,即屬於自由貿易園區。但實施目的、優惠措施並不完全一樣,這主要體現在政策傾向上的不同。FTZ的主要手段是在特定區域內實行特殊優惠稅收,稅收是主要的政策訴諸手段,進入FTZ主要就是為了取得稅收的優惠。但我國自貿試驗區主要進行的是職能轉變和政策改革,稅收只是自貿試驗區改革的一小部分,且在稅收方面強調的是稅制改革,而不是單純的稅率降低、稅收減免,即不是利益優惠,而更多可能的是服務優惠。因此,我國自貿試驗區中的體制改革試驗是全面的經濟體制深化改革,其在行政體制、貿易方式、稅收體制、監管方式等方面的試驗性改革必將積累豐富的經驗;而我國自貿試驗區的最主要改革目的之一,就是將這些成功經驗最終推廣到全國,自貿試驗區起的這種示範帶動和服務全國的作用,也與傳統的FTZ不一樣。

  我國已設立的四個自貿試驗區,與有著廣泛國際背景的“自由貿易區”即FTA有著明顯的不同。目前與我國簽訂FTA的國家和地區有東盟、智利、巴基斯坦、紐西蘭、新加坡、秘魯、哥斯大黎加、冰島、瑞士、南韓等;還存在一些與我國無直接關係的其他自由貿易區,如歐洲聯盟(EU)、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以及由美國主導並且最近取得進展、但還在進行談判的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TPP)等。這些協定、協議與我國內部正在建立的自貿試驗區顯然不是一個層面的事情。前面一些國家與我國是雙邊貿易關係,後面一些協定都是多邊的,但並不直接包含我國在內。不過雖然二者從性質上看不是一回事,並不是説後者也對我國沒有影響。事實上即使就美國主導的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也一定會影響到我國的貿易活動。但是我國也在採取措施反制這些影響,以便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消除某些不利影響。比如那些跨太平洋國家在同美國談判的同時,也在與我國談判雙邊的貿易關係;他們與中國都是處在同一亞太經濟圈中,利益必是相關的;中國市場如此之大以至沒有一個國家可以忽略與我國的經濟關係,等等。當然這並不是説中國可以完全忽略他們的存在。事實上我們也必須逐步創造條件,在適當時加入其中才能影響其運作規則,否則在圈外只能接受其歧視性政策的影響。

  自貿試驗區為我國經濟注活力

  當下,各地自貿試驗區的重點和難點之一,就是涉及政府職能轉變及改革的重要內容。自貿試驗區要與國際市場進行深入融合,就必須改變現有的一些行政管理模式,建設適應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要求和貿易投資便利化需求的服務體系。自貿試驗區中有很多行政職能改革措施,如行政方面實行審管分離,建立綜合統一的行政審批機構,建立“事中事後”的管理模式和“一口受理”的服務模式等;監管方面採取了“一線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的通關監管服務模式;在投資管理方式上,採取了“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其中天津自貿試驗區目前的做法受到廣泛關注,可大致概括為“一顆印章管審批”(合併、簡化部門)、“一個部門查市場”(工商、質檢、食藥部門合併)、“一支隊伍管執法”(合併執法部門)、“一個平臺定信用”(為事中事後抽查服務)、“一份單卡保通關”(進出口部門的合併)、“一個號碼供服務”(合併十個服務電話)、“一份清單限權力”(減、放審批權)、“一套政策引人才”(統一政策標準吸引人才)、“一個體系管廉政”(法有限定不可為)等。政府職能的轉變,能夠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進要素的快速流通,增加市場經濟活力。

  或許,正是因為改革開放的深度與廣度都是在更高層次上展開的,所以在自貿試驗區的運作過程中,政府職能轉變、擴大投資領域開放、貿易功能轉型升級和金融領域開放創新等,都會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困難問題,這實在是難免的。尤其是在政府職能轉變、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金融創新等方面,在我國都是新的事物,即使在國際上許多也仍處於探索階段,需要我們大膽試驗、勇敢創新、包容試錯,同時完善法律、改進法規、謹慎操作,以有效管控系統性風險,避免對我國經濟造成不良衝擊,唯此自貿試驗區才能取得有助於推向全國改革開放的經驗也包括教訓,從而為完成我國全面小康社會的百年目標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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