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江蘇省定價目錄》 下月起執行
- 發佈時間:2015-07-16 06:29:39 來源:南京日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江蘇省物價局昨天宣佈,新修訂的《江蘇省定價目錄》將於今年8月1日起執行。和老版目錄相比,新版目錄減少了重要儲備救災物資、部分農業生産資料和農副産品作業項目、特殊商品和服務價格、相關國家機關收費等4大類定價項目。
除了將原來的13大類定價項目直接減少了4大類以外,新版目錄保留的9大類定價項目也大幅減少。民爆器材、兩鹼外工業用鹽、藥品、商品房、電信資費、郵政非基本業務、部分醫療服務、競爭性交通運輸價格、民辦養老機構等服務價格均改為市場自主定價。
保留的9大類13項政府定價項目,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等領域。其中,重要公用事業保留了電、氣、水、熱、交通運輸中鐵路和道路客運價格、車輛通行費、城市交通價格等項目;基本公共服務主要保留了環境衛生、教育、醫療、養老、殯葬、住房、文化、房地産及前期物業服務等項目;重要專業服務保留了壟斷性交易市場、公證服務等市場競爭不充分的項目。
同時,我省將供熱、養老、殯葬、燃氣、房地産及物業服務5項定價,以及供排水、交通運輸、環境衛生、教育、文化、專業服務6項定價中部分環節定價權授權給市、縣管理。經測算,市、縣管理比重約佔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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