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遏制景區“到期漲價”的任性
- 發佈時間:2015-08-24 14:45:14 來源:長沙晚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自2007年國家發改委規定“三年不漲價”後,每到“解禁年”許多景區便迫不及待漲價。近日,又有一大撥4A級和5A級景區確定將漲價,還有其他一些景區準備漲價。媒體梳理髮現,在宣佈即將漲價的景區中,個別景區還入選了國家旅遊局2015年5月公佈的“全國旅遊價格信得過景區”。(8月23日《東方早報》)
解禁年“到期就漲”已成為景區的一種奇特現象,許多旅遊者直呼“大好河山遊不起”。而景區漲價的理由無外乎為擴建園區、提高服務品質、觀光人數超負荷,此外還有盈利模式單一、政府財政加碼等因素。但從根本而言,是景區門票價格管理制度出了問題。規則的不統一、不透明,讓部分經營者鑽了技術空子,從而呈現出價格亂象。
首先,漲價幅度規定不統一。雖然國家對於票價有個大體規定,但具體在各自範圍內如何調漲,各地並沒有統一尺度。在實際執行中,有的用足政策滿幅度調漲,有的在規定幅度內適當調漲。由於參照或掌握的尺度不同,致使最終的實際漲價數額和幅度各種各樣。
其次,調價程式不統一甚至不透明。有的地方明確規定景區門票漲價必須經過聽證,並明確聽證代表選拔等規定;而有的省份則規定調價聽證景區具有選擇性,且聽證組織規則不明確。如此反差和不一致,給人的感覺就是各地景區門票調價聽證會代表的組織太過隨意,最終形成的價格,自然也就有失公正和説服力。
此外,旅遊景區定價的參考因素大多靠各省價格部門自行揣摩和掌握,可謂是一地一把尺、一人一看法。這樣,各地即便是同類景區,制訂出來的門票價格也可能是千差萬別,沒有統一的尺度,顯得較為淩亂。
筆者認為,只要漲價合理合法,是完全可以接受的,關鍵是要規則統一、資訊透明。漲價前一定要清楚地公佈成本,而且要有一個公眾信得過的第三方審計機構進行審查。唯有完善頂層制度設計和監管措施,實現責任追究和倒逼,才能破解“到期漲價”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