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重出臺不利於住房消費的財稅政策
- 發佈時間:2015-08-09 07:3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今天出版的《經濟日報》發表金策的系列述評文章“如何做好下半年經濟工作”第三篇,題為《更好發揮消費的基礎性作用》。文章指出,下半年要發揮消費的基礎作用,穩定住房、汽車等傳統消費,要繼續合理引導改善性住房消費,慎重出臺一些不利於住房消費的財稅政策,保證住房消費向好勢頭得以延續、擴展。
文章指出,當前消費已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主力”,對GDP增長的貢獻率達到60%。面對上半年消費的新形勢、新變化,如何乘勢而上,使消費繼續“一馬當先”,在推動經濟增長中更好地發揮基礎作用?這是各地做好下半年經濟工作必須要解好的一道題。
今年上半年,我國消費市場的表現可圈可點: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4.2萬億元,同比增長10.4%。儘管增速較前些年有所放緩,但實際增量高達3萬億元,比5年前增長15%所創造的增量大得多。
文章認為,消費結構在升級中繼續分化,傳統消費增長相對平穩,而以教育、資訊、旅遊、文化娛樂、醫療保健等享受型、發展型消費為代表的新熱點不斷涌現。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國內旅遊人數超過20億人次,旅遊消費總額創歷史新高;全國電影總票房突破203億元大關,相比2014年上半年的137.43億元,漲幅達48%;資訊消費同樣格外火爆,限額以上單位商品零售中,通訊器材以37%的同比增速位居第一。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國內智慧手機銷售的主力來自於換機,而非首次購機需求。
我國是擁有13億多人口的大市場。在穩增長的動力中,消費需求規模最大、和民生關係最直接。它不僅是能夠保持我國中高速增長的潛力所在,而且是經濟增長重要引擎、轉型升級的重要推力。做好下半年經濟工作,就要順應消費升級的趨勢,從供給和需求兩方面揚鞭策動消費“馬車”,加快釋放城鄉居民的消費潛力,更好地發揮消費對經濟增長的基礎作用。
文章強調,更好發揮消費的基礎作用,須穩定住房、汽車、家電等傳統消費。住房消費是消費領域的大塊頭,今年上半年受公積金政策調整等多重因素影響,一些大城市出現量價回升,但中小城市情況仍不樂觀。下半年要繼續合理引導改善性住房消費,慎重出臺一些不利於住房消費的財稅政策,保證住房消費向好勢頭得以延續、擴展。汽車消費在度過快速增長期後,受一些地方限購、提高停車費等影響,銷售增速下降。同時,受新興的租賃、打車軟體平臺影響,汽車消費觀念出現變化,一些消費者從擁有汽車向使用汽車轉變。適應這些變化,就需要在優化車型、拓展中小城市和農村市場上下功夫,在擴大後汽車服務消費上下功夫。
更好發揮消費的基礎作用,還要改善消費環境,讓群眾“願”消費、方便消費,措施主要包括:規範市場秩序,嚴打假冒偽劣,嚴懲“黑心”食品、旅遊“宰客”等不法行為;著力打造便民服務圈,支援餐飲、家政等行業開展網訂店取、到府服務等,讓消費者能就近舒心、便捷消費;繼續完善稅收調節等政策,增設和恢復口岸進境免稅店,合理擴大免稅品種,方便國內消費者在境內購買國外産品,增加群眾購買意願較強的消費品進口等。同時,還要著力完善消費信貸政策,穩步推進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為消費擴大和升級提供良好金融環境。
文章最後説,更好發揮消費的基礎作用,更需從深層次著手,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完善社會保障,消除影響消費的體制機制障礙,讓群眾“能”消費、“敢”消費。眼下,尤其要拓寬城鄉居民投資理財的渠道、途徑和收益,真正增加財産性收入,把消費能力提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