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行“國民待遇”再升級 金融改革必經之路
- 發佈時間:2014-12-22 09:15:3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曹慧敏
外資銀行全面進入中國八年之久,雖然獲得了眾多政策放開,但在運作起來依然“綁手綁腳”。隨著國內銀行業市場化改革加速,外資行同中資銀行一樣享受的“國民待遇”再次升級。國務院日前公佈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大幅放寬外資銀行準入和經營人民幣業務條件。
代表處不再是設分行先決條件
事實上,這並非今年首次對外資行進行改革。今年9月,銀監會修訂了《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取消外資行“一城一行”限制,還取消了開辦電子銀行等十多項行政審批事項。
早在2006年末,中國信守進入WTO承諾,徹底放開了外資銀行開設人民幣業務,同時可以發行借記卡、信用卡等。而此次監管層放開外資行準入審批和人民幣業務審批方面的“門檻”,也算遵守進入WTO的承諾。
依據《條例》,外資行申請人民幣業務不僅需要三年以上的開業年限,還要求前兩年連續盈利。而根據《條例》,開業年限要求已經由三年以上改為一年以上,不再要求提出申請前兩年連續盈利,並規定外資銀行的一家分行已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該行在境內設立的其他分行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不受開業時間的限制。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表示,“其他國內的銀行在開展人民幣業務的時候,並沒有相應的盈利要求,或者時間限制。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次政策的調整,是對外開放中的一個步驟,給外資銀行‘國民待遇’,降低對他們業務監管的嚴格程度,對他們的業務發展會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條例》不僅不再規定其總行無償撥給營運資金的最低限額,還不再將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處作為設立分行的條件。
找到新突破口
外資行近兩年在華的發展態勢並不算好。公開資料顯示,除了德意志銀行、法興銀行、南洋商業銀行等少數幾家外資行外,大部分在華外資銀行2013年的凈利潤出現了負增長。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我們一直強調對外資銀行實行‘國民待遇’。無論中資還是外資,國有還是民營,在政策、法規上都應該一視同仁,營造良好的競爭環境,進一步統一中外資銀行準入標準勢在必行”。
“對於外資銀行來説,每一項政策的放開都是重大利好,外資銀行希望在更多領域獲得‘入場券’,不需要再從代表處向分行過渡,縮短了可以經營人民幣業務的時間;同時也讓網點的擴展更為迅速。”一位外資銀行高管如是表示。
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共有51個國家和地區的銀行在華設立42家外資法人機構、92家外國銀行分行和187家代表處。總體而言,外資行對於放開諸多門檻的需求也相當旺盛。去年上海自貿區成立之後,眾多外資行涌入設立分支機構,成為在華業務的新突破口。前述外資銀行高管直言,只有把一些政策放開,外資行才能憑藉自己的優勢進行創新、産品更新,加入到中國整個的金融業發展當中。
金融改革必經之路
不過,隨著外資銀行“國民待遇”的再升級,也出現了很多反對的聲音。有人認為,外資銀行所享有的“國民待遇”是非常不利於我國自我金融秩序的完善。
但是,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認為,外資銀行市場準入門檻降低,是中國服務業開放的一部分。“就如同前不久央行放開了清算市場一樣,中國有足夠寬闊的市場可以容納各路機構、資本來競爭,這樣才有利於自身的開放和發展。單純的‘壟斷’並不是長久之計,只有放開市場,引入活水才能讓金融市場更繁榮。”一位第三方市場人士直言。
同時,現在由於要去行政化,利率市場化進程加速、存款保險制度即將出爐、破産法也指日可待,未來外資銀行和中資銀行的競爭更加平等是大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