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銀行業對外開放步伐加快 外資銀行前景看好
- 發佈時間:2014-12-22 00:51:23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孫毅
國務院日前公佈今年第二次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國務院法制辦、中國銀監會負責人就《條例》修改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根據外資銀行在我國設立運營的實際情況,在確保有效監管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外資銀行準入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條件,為外資銀行設立運營提供更加寬鬆、自主的制度環境。專家表示,外資銀行此次“鬆綁”標誌著中國銀行業對外開放步伐進一步加快。同時,外資銀行在我國獲得“國民待遇”後,未來發展前景將更好。
準入門檻降低
此次《條例》修改主要在兩個方面對外資銀行準入條件予以放寬:一是對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行,不再規定其總行無償撥給營運資金的最低限額。二是不再將已經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處作為外國銀行(外國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以及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初次設立分行的條件。有關負責人表示,《條例》修改後,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業務需求,在其分行之間有效配置營運資金。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曾剛主任認為,修改後的條例對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機構設立、業務準入等方面降低了門檻,放鬆了對外資銀行的限制,標誌著中國銀行業對外開放的步伐進一步加快。
與此同時,此次修改對於在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條件,作了較大幅度的放寬,將在中國境內的開業年限要求由3年以上改為1年以上,不再要求提出申請前2年連續盈利,並規定外國銀行的1家分行已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該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他分行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不受開業時間的限制。
外資銀行前景看好
專家指出,此次《條例》修改其實是給予外資銀行與中資銀行同等的國民待遇,這些限制性條件對中資銀行都沒有,現在是進行標準的統一。“我們一直強調對外資銀行實行‘國民待遇’。無論中資還是外資,國有還是民營銀行,在政策、法規上都應該一視同仁,營造良好的競爭環境,進一步統一中外資銀行準入標準勢在必行。”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説。
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我國共有42家外資法人金融機構,1家中德住房儲蓄銀行。外資銀行資産為25628億元,利潤140.3億元。曾剛稱,外資銀行管理規範、不良率低、業務發展比較穩健,隨著我國經濟結構的轉型,其在管理方面的優勢逐漸顯現出來,未來外資銀行在中國發展有著良好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