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自住房尷尬源於住房保障思維偏差
- 發佈時間:2014-08-14 14:1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棄購風波之後,關於自住房出租又引爭議。有媒體報道,相關部門表示,由於政策條款和合同中都沒有對自住房出租進行明文禁止,因此在執行過程中並不限制自住房項目用於出租。
嚴格來説,關於自住房出租的確沒有政策限制。當前執行的政策中規定“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5年以後轉讓的,如有增值,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和該自住型商品住房購買時價格差價的30%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北京房協相關負責人稱,“轉讓增值”應該是指交易,而非市場上傳聞的出租獲利,“自住房轉讓的範圍,應該是産權轉讓而非使用權轉讓”。
這樣的政策解讀與表態,實在洗不脫玩文字遊戲的嫌疑。所謂的自住房,就是“自住型商品房”,什麼樣的出租能算是自住?
考量評價所有的政策其實都可以用一個很簡便的標準,那就是出臺這項政策的初衷是什麼?初衷達成政策合格;偏離初衷,僅為了執行政策而進行諸多變通,當算失敗。
自住型商品房政策出臺的初衷是解決夾心層的住房困難,而出租戶或者不止一套房,但擁有兩套房的人必定不算“夾心層”,就説明政策定位存在偏差;或者雖僅有一套房,但因各種不方便而換地再租,説明政策效果打折扣,沒有準確解決問題。
有人指出,允許出租是為了解決棄購較多的問題。據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網站公告顯示,目前金隅匯星苑剩餘房源共計115套。在7月5日完成選房時,曾有603戶棄選,之後,112戶已選房家庭出現退房情況。同屬金隅旗下的金隅匯景苑則有更多房源剩餘,截至8月7日,該項目剩餘房源1503套。
而棄購的首要原因,應該説就是定價機制的問題。政策明確,自住房的定價明確比周邊商品住房低30%左右。這樣的定價方式,在房價泡沫式堆積時不愁銷售,問題不會顯露。但當房價退潮,這種定價機制問題就被赤裸裸地晾在沙灘上了。
早在2013年10月,自住房概念面世之初,本報就在《新型政策房需慎推》一文中對這個問題提出過質疑。一般商品的價格是由供需關係決定的,但對於政策房而言,已經超越了一般商品的範疇,因此,自住房的定價應該參照成本制定。但現實的情況是,當下有關房地産的成本一直是諱莫如深的話題,即便如此,政策房的定價也不應該採取“盯住商品房價”的辦法。
從搶購到棄購,再到默許出租,自住房眼下經歷的種種尷尬其實不僅僅是自住房本身的問題,更是整個住房保障思路的問題。從經適房到兩限房,再到自住房,“配房思維”顯露無疑,事實上這種類似于計劃經濟思維的弊端非常明顯,正是這種思維導致近年來各種政策房定位偏差、資源浪費、權力尋租等問題層出不窮。
發展保障房應該秉持什麼樣的思維?首要明確的就是,政策保障的應是居民的居住權,絕非産權。如果保障的産權,則整個保障房系統會變成“只進不出”的死迴圈,退出機制缺失,建多少房子都是不夠的。因此,即便要配房也應配租而非配售。
另一個需要明確的問題是,住房保障應該主要通過貨幣補助手段來實現,而非大投入搞建設,這些政策如果能夠落實好,住房保障應該能起到四兩撥千斤的效果。例如,對於夾心層購房支援,可以從首套房貸利率、首付比例、各項稅費的免交或者降低稅率等方面來支援,提高這些人的購買力,去合適的地方,或租或買合適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