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29日訊 據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顯示,成都拜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因網路銷售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右美沙芬單方製劑,被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罰款6.5萬元,處罰日期為2024年7月4日。
圖源: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截圖
違法事實顯示,當事人于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期間,通過藥品網路交易第三方平臺“全藥通”展示並向零售藥店、診所、衛生室等單位銷售右美沙芬單方製劑101單共6709瓶/盒,貨值金額共計45136.34元。
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藥品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川渝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一條第二、十一項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6.5萬元的行政處罰。
資料顯示,右美沙芬口服單方製劑作為一種常見的止咳藥,常用於治療各種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過量服用該藥物會出現醉酒感(如高度興奮、感覺異常、幻視幻聽等),還可能出現反應及定向力減弱、神志不清、嗜睡、昏迷、支氣管痙攣以及呼吸抑制等表現,甚至危及生命。
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併發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的《藥品網路銷售禁止清單(第一版)》明確,右美沙芬口服單方製劑禁止通過網路銷售。
國家藥監局今年5月份發佈的《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加強右美沙芬等藥品管理的通知》顯示,根據《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調整精神藥品目錄的公告》(2024年第54號),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包括鹽、單方製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
天眼查顯示,成都拜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7年,註冊資本3198萬人民幣,公司為新三板掛牌企業,股票代碼837334。公司2024年半年報顯示,上半年實現營收1.15億元,同比增長62.05%。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