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白金蕾)“很多人用國外的指標來判斷我國稅負的高低”,“這個判斷依據是不對的,宏觀稅負高低是一個總體判斷,每個國家政府開支的需要是不同的,每個國家企業的經營狀況也是不同的,所以不能用其他國家的宏觀稅負標準來判斷我國的(稅負標準)”,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聯辦財經研究院專家許善達,在12月1日舉辦的中國企業領袖年會上發表了上述觀點。在講話中,他還從中小企業的實際繳稅率提高、基礎商品的價格上漲、留抵稅款改退稅等三個角度,分析了為何在實際感受中,部分企業並未體會到稅收下降的原因。
許善達判斷我國宏觀稅負會在短期內處於穩定狀態。在他看來,決策層已經意識到宏觀稅負是我國財稅戰略中的重要問題。但決策層對宏觀稅負的判斷,需要根據國家的收入支出,企業的經營情況,稅源情況和政府開支等,進行總體判斷,而做出這個判斷需要時間。由此許善達認為穩定宏觀稅負是短期工作,“在這個時間內先穩定,等做好了判斷,再做出最後的決定”, 許善達説。
既然我國宏觀稅負會在短期處於穩定狀態,那麼為什麼企業的實際感受卻與此不同?許善達稱這是以下三個原因導致的。首先,對中小企業而言,稅負是增加了的。因為中小企業在營業稅的制度下,對外銷售或提供服務經常是不開發票的,接受服務的企業也無所謂。但營改增(營業稅改增值稅)後,接受服務的企業需要服務方提供增值稅票,用以報銷。所以營改增後,增值稅的徵收率實際上要比營業稅的(徵收率)高,這導致提供服務的中小企業的負擔上升,這是稅制變化導致的實際稅負提高。
其次,基礎商品價格上漲,導致投資品領域的稅負增加。2015年底,我國實行供給側改革,到2017年,去産能工作取得了顯著的實效。一些基礎商品的價格開始上漲,比如煤炭、鋼鐵等,這些領域的稅收量是比較大的,所以這些商品價格的上漲,導致稅負增得比較多。此外,基礎商品價格上漲沒有完全遞延到消費環節,消費品價格的漲幅並不高,但投資品的漲幅比較高。而我國稅收從投資品領域徵收的比較多,因此,這部分稅收增長得比較快,企業的實際感受也是稅負增加了。
最後,留抵稅款存在歷史遺留問題。我國在1994年設立增值稅,主要是要學習歐洲增值稅制度,歐洲是一個月核算一次,如果企業銷售要交的稅,比購買要交的稅多,那麼企業需要向政府交稅;如果企業銷售要交的稅,比購買要交的稅少,那麼政府退稅。但考慮到1994年,我國政府稅收較少等原因,因此把應該退給企業的稅設計為“留抵稅款”,等企業未來産生銷售時,再來抵消。
“營改增”以後,包括企業購買設備、搞廠房,所有的購買行為,還有融資行為的購進,都被記為留抵稅款,對企業來講留抵稅款的範圍擴大了、數量也增加了。對那些剛剛投資、還沒有生産的企業,這部分留抵稅款對於企業的壓力比較大,因為只有購買項,沒有銷售項。像一些高新技術産業,可能三年以上才有銷售項,這樣前期購買設備的投資,融資行為産生的稅收成本,這部分稅款都被記作了“留抵稅款”,直到後期産生銷售後,才能抵消。
許善達稱,國家相關部門也在為此做出調整。2018年3月兩會期間,國務院做出決定,拿出1100多億元,把各地歷史結存的留抵稅款,改成退稅發還給企業。但許善達説,現在看來,企業留抵稅款的數量還有,這部分沒有完全解決,許善達判斷留抵稅款問題會在5年到10年內被慢慢消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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