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制度性成本的對策建議:加快要素的市場化改革,降低制度成本;加快國企改革,破除僵屍企業導致的資源錯配成本;落實科研單位法人自主權,解放人才,推動創新;建立健全政策評估程式,完善政策反饋機制;建立風險緩衝機制,對衝中美貿易摩擦帶來的不確定性。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在參加該研究院主辦的2018年度“降成本”大型調研成果發佈會時表示,2017年以來,降成本政策積極有效,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有所下降,盈利狀況有所改善,降成本取得階段性成果。不過,政策式降成本雖可改善企業盈利狀況,但難以增強企業盈利能力,因此,應從“政策式降成本”轉向“改革式降成本”,以“破”和“立”實現“降”,激發企業降成本的內生動力,形成中央和地方協同發力的局面。
2017年降成本取得階段性成果
劉尚希介紹,自2015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抓好“降成本”以來,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連續三年深入開展了“降成本”大型調研。本次調研課題組對2017年以來降成本政策成效進行科學評估和系統總結,剖析進一步降成本面臨的新挑戰,提出了下一階段降成本的整體思路和若干政策建議。
劉尚希指出,自2017年以來,降成本政策積極有效,企業成本上升得到扼制,企業負擔減輕,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有所下降,盈利狀況有所改善,降成本取得階段性成果。
第一,企業成本上升得到扼制,企業負擔減輕。隨著2016年以來降成本政策作用的有效發揮,企業稅費、融資、人工、用能、用地、物流等成本上升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扼制,企業負擔減輕。
從企業稅費負擔看,一系列減稅降費政策的連續出臺,企業稅費負擔減輕較大。根據統計,營改增改革到2017年累計減稅超過2萬億元,再加上其他稅收優惠政策和降費政策,共減輕市場主體負擔3萬多億元。同時,壓減政府性基金項目30%,削減中央政府層面設立的涉企收費項目60%以上。而2018年實施的減稅降費政策還將繼續減輕企業負擔。
從制度性交易成本看,通過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五年來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削減44%,非行政許可審批徹底終結,中央政府層面核準的企業投資項目減少90%,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壓減74%,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大幅減少。同時,中央政府定價項目縮減80%,地方政府定價項目縮減50%以上。企業開辦時間縮短三分之一以上。推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實施一站式服務等舉措,企業營商環境持續改善。
從物流成本看,通過降低物流稅費、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優化運輸方式,企業物流成本也有所降低。在融資成本、人工成本、用能用地成本方面,根據問卷調查結果,調查企業融資成本從2015年到2016年有明顯下降,但2017年又略有上升。考慮到影響融資成本、人工成本、用能和用地成本的外部因素較多,降成本政策的效果不明顯。但通過延續階段性降低“五險一金”繳費比例政策,以及降低融資、用能和用地成本等方面的政策實施,對於緩解人工、融資、用能用地成本的上漲壓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二,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有所下降,盈利狀況有所改善。從企業成本看,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17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每百元主營業務收入中的成本為84.92元,比上年減少0.25元;每百元主營業務收入中的費用為7.77元,比上年減少0.2元。2018年1-5月份,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每百元主營業務收入中的成本為84.49元,同比減少0.31元;每百元主營業務收入中的費用為8.1元,同比減少0.04元。
從盈利狀況看,2017年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總額75187.1億元,比上年增長21%,增速比2016年加快12.5個百分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率為6.46%,比上年提高0.54個百分點。2018年1-5月份,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總額27298億元,同比增長16.5%;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率為6.36%,比上年同期提高0.35個百分點。同時,規模以上服務業營業利潤增長9%。
問卷調查結果也有類似的結論。2015-2017年期間,調研企業每百元營業收入中的成本持續下降,從2015年的76.95元下降到2017年的76.47元;每百元營業收入中的費用也逐年遞減,從2015年的21.01元下降到2017年的20.88元。2015-2017年調研企業利潤總額平均增長率為31.05%,調研企業毛利率年均增長率為1.03%。可以看到,通過近2年的降成本政策實施,實體經濟企業綜合成本已有所下降,盈利狀況有所改善。
進一步降成本面臨新挑戰
劉尚希坦言,降成本除受到人工成本、環境成本等企業成本持續增長的抵消,以及企業創新能力短期內難以提高等影響外,還面臨一些新挑戰。
首先,降成本的政策空間縮小,邊際效應快速遞減。降成本政策制定初期主要是針對各種顯性成本,隨著降成本政策的連續出臺,多數顯性成本在3輪降成本中已逐步解決,而剩下的隱性成本多屬於制度成本,改革難度大。此外,降成本政策實施到一定階段後,降成本政策對企業帶來的減負效應在逐步遞減,企業獲得感減弱。
其次,制度成本居高不下。勞動力、土地、資金、技術、資訊等要素市場化改革和國企改革,是降成本的關鍵。按照中央的要求,國內也一直在推進要素市場化改革,並加大國企改革力度,取得了一些進展和突破。但整體上看,要素市場化改革和國企改革仍難以“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可以説仍處於膠著狀態。市場化改革和體制機制改革的滯後,帶來的是居高不下的制度成本。對於企業而言,面對制度成本是無能為力的,只有少數微觀主體可以通過自身的成本消化能力而可以主動化解。
第三,嚴監管帶來成本壓力,企業融資成本上升。2017年下半年以來,一行三會密集出臺一系列金融監管文件整治金融亂象和影子銀行,著重壓縮銀信通道業務、規範委託貸款和資管業務等,監管環境突變,進入嚴監管時期。在“金融雙軌制”背景下,金融去杠桿和嚴監管會引發信用緊縮,從而導致整體融資成本上升和分化。儘管國務院、發改委、人民銀行、財政部等部門為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銀行部門也積極配合國家政策幫助企業降低成本,但降低的融資成本還不足以對抗融資成本上升的力量,導致企業總體的融資成本上升。
最後,外部環境急劇變化,中美貿易摩擦帶來新的衝擊。2018年中國經濟的一個最大不確定性就是中美貿易摩擦所帶來的衝擊。中美貿易摩擦將會對中國未來的貿易以及中國經濟的轉型升級産生難以預測的影響,這種不確定性會給中國經濟社會運作帶來很高的成本,也成為降成本中新的影響因素。
從政策式降成本轉向改革式降成本
考察最近三年的降成本改革,不難發現,現有的政策式降成本有助於改善盈利狀況,降成本政策帶來企業綜合成本下降,進而促使企業利潤增長,但並未顯著改善企業盈利能力或是消化成本的能力。“當前的政策式降成本更加關注成本下降的一側,缺乏提升企業盈利能力的有效措施,單純的降成本並不能帶來企業盈利能力的提升,因此要完成降成本改革的初衷,就必須有新的改革思路。”劉尚希強調。
此外,政策式降成本難以持續還體現在其組織方式上,多為“行政式、命令式、運動式”,更多的是一種單項推動方式,行政色彩濃厚,制定政策從政府自身考慮多,這樣的降成本導致出現政府一方唱“獨角戲”,企業參與感和獲得感並不強,降成本政策和企業需求未能實現很好的匹配,無法有效解決企業成本的痛點。這樣的組織動員方式,短期內會有效果,但有可能産生一些副作用,包括一些成本反彈等問題。
劉尚希認為,制度創新是最大的降成本,改革式降成本就是要通過改革來降成本,主要是降低制度成本或宏觀成本。降低微觀成本主要通過企業自身的挖潛,降低制度成本則需要政府來主導進行。制度成本包括各種體制機制的不合理,是改革滯後帶來的成本。制度成本會轉化為顯性、隱性的各種成本,制度成本高會帶高所有企業成本,它會體現在企業的各類要素成本、稅費成本、社會成本等上面,僅靠單純的政策式降成本難以真正降低制度成本。
改革式降成本要以“破”和“立”來實現“降”:一是要破舊體制。破除那些不利於要素市場化改革的制度瓶頸和制度壁壘,例如對不同所有制企業用工、用能、用地、融資等的差異性對待;破除行政性壟斷,破除各種地方保護主義行為;破除那些束縛國企市場化改革的制度約束,包括剝離國企的供水、供電、供熱、養老等社會負擔讓其輕裝上陣。二是要立新體制。新體制要從整體觀出發,統籌考慮各類降成本之間的利益平衡關係,通過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設計來實現制度成本的降低。新體制是長期動態可持續的,不是為了一時的降成本目標。新體制是一種多元協商共治的模式,可以有效調動其各個利益主體的積極性,例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業等。三是降制度成本。破舊立新的根本目的是降低制度成本,因此破舊立新的過程實際上就意味著制度成本的下降,也意味著企業微觀成本的降低,這才是降成本最終目標。
降制度性成本的對策建議
劉尚希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的對策建議:加快要素的市場化改革,降低制度成本;加快國企改革,破除僵屍企業導致的資源錯配成本;落實科研單位法人自主權,解放人才,推動創新;建立健全政策評估程式,完善政策反饋機制;建立風險緩衝機制,對衝中美貿易摩擦帶來的不確定性。
第一,破除勞動力、土地、資金、能源、科技等要素市場化配置的體制機制障礙。要加快要素市場化改革,就是要實現要素的自由流動和有效配置,讓每一種要素都能得到有效配置,能否配置到充分發揮作用的地方去,從而提高總體的配置效率。這就需要大力破除各種制約要素有效配置的體制機制,例如各種行政性壟斷、政府的無效管制、戶籍或其他多元制度分割、資本市場的結構性扭曲等。
第二,國資國企改革要深入理解中央有關國資國企改革的指導精神。切實按照十九大報告所提出的“要完善各類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加快國有經濟佈局優化、結構調整、戰略性重組,促進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有效防止國有資産流失”要求,將國企改革向縱深領域推進。
第三,科技創新和人才創造力是中國未來高品質發展的主要力量,也是實現降成本改革的關鍵。要儘快出臺相應的科研事業單位改革實施細則,核心是賦予科研事業單位獨立的法人地位,給其財權和用人權。只有賦予其法人自主權,才能真正解決産學研、創新活力以及民生中遇到的問題。
第四,三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已經出臺了不少降成本政策,但是這些政策落實效果如何?即降成本政策是否有績效,這有待系統性評估。通過建立健全政策評估程式,可以形成政策“三位一體”、環環相扣的開放迴圈系統。通過降成本這一項改革的政策評估,可以讓我們對中國經濟的一些深層次體制機制問題有一個全面的認識,進而有針對性地制定新的改革式降成本戰略。
第五,面對中美貿易摩擦,應建立一個風險緩衝機制,來減少中美貿易戰帶來的一些不確定性成本。具體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中央政府可以使用外匯來建立一個貿易風險平準基金;二是各級財政部門出面設立一個出口企業融資擔保基金;三是地方政府要做好社會保障應急預案來穩定社會形勢。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