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於中國債務的話題持續升溫。前不久,IMF在年度審議中表示,中國經濟在未來三年的增長將快於預期,但原因是政府不願遏制“危險”水準的債務。對於這一説法,我們需要理性分析,防走極端。特別要明確的是,我國經濟運作穩中向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紮實推進,債務水準合理可控,我國現在沒有、將來也不會發生債務危機。
需要注意的是,IMF特別強調的影響中國經濟運作多個變數中的債務水準指標,其實也是我國管理部門與經濟界已討論多年的一個見仁見智的指標。重視和強調這一指標而考慮如何防範可能與之伴隨的風險因素,具有審慎取向和預警意義,但此次IMF的強調,引人注目的同時給出了對未來五年的預測:2022年這一指標將超過GDP的290%,並伴之以從當下看即為“危險水準”的評價,這就有些危言聳聽的意味,並容易誤導輿論了。
從我國的債務水準和債務結構看,首先,我國政府部門和居民部門的債務水準較低;其次,我國非金融企業杠桿率雖然較高,但風險可控。觀察債務水準,應該從兩個角度來分析,一方面,從國際經驗來看,在一個經濟體“經濟起飛”、超常規較快發展或做出特定調整的階段,這一指標的表現就會是比較高的,工業革命後率先成為發達經濟體的英、美曾經如此,近幾十年間東亞具有代表性、成功進入高收入階段的經濟體日本、南韓亦如此。另一方面,還必須考慮我國的特定因素。其中一個因素,是中國迄今為止還是以間接金融為主的經濟體。此特徵帶來的較多“重復發生與計算”的負債,要為中國債務水準貢獻多少“增加因素”,尚難以明確量化,但造成了中國債務水準與IMF所説“國際經驗”的不可比,以及其據此得出的“危險程度”判斷的偏高,則可以肯定是無法忽視的。
我國政府對於控制債務水準是高度重視的,並推出了一系列有力有效的應對舉措。2015年底,中央提出,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提高供給體系品質和效率。自此,以“三去一降一補”為重點任務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轟轟烈烈地展開。其中一個重要切入點就是“去杠桿”,首先所指的就是宏觀視角偏高的負債水準,包括所要控制的代表性指標廣義貨幣供應量M2,以及企業部門的負債率等。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位置”,並對處置債務風險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前不久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更是把防控金融風險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強調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要把主動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學防範,著力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並宣佈要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在指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同時,深化金融改革,加強金融監管與風險防範,這當然包括總體負債水準的控制。此外,中央還要求“把國有企業降杠桿作為重中之重”,對金融風險要“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並“嚴控地方政府債務增量,終身問責,倒查責任”。除了相關的政策措施,我國經濟發展潛力大、韌性足、有優勢,這些都為防範債務風險、解決債務問題提供了堅實基礎。總之,作為研究者,我更願意把IMF此次年度審議中的相關資訊,看作善意的提醒或預警,同時並不贊成由此而滑向走極端的危言聳聽與過度悲觀態度,我們應辯證看待、深入分析中國債務水準,並得出更為理性的結論。
(原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賈康係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