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中央一號文件 政策性信用保險支援農業走出去
- 發佈時間:2015-03-20 07:1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姚慧婷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了更為積極主動的農業“走出去”戰略,並首次對有效利用國際農産品市場和資源提出了明確要求,如“積極支援優勢農産品出口”、“完善邊民互市貿易政策”、“加快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農業企業集團”、“支援開展境外農業合作開發”等等,為提高我國農業國際競爭力、拓展境外農業市場規劃了宏偉的藍圖。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有關領導表示,為更好地落實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關於“提高統籌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的重要部署,中國信保將採取三大舉措為我國農業“走出去”提供全方位風險保障及配套金融服務:一是結合國家“一帶一路”重大戰略部署,對面向東南亞、中亞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農産品出口和農業投資項目給予有針對性的承保優惠。二是結合各省市自治區農業特産情況,迅速制定具有地域針對性的農業細分行業專項出口支援措施。三是進一步優化海外投資保險産品,提高海外投資保險的承保能力,加強在海外投資保險項下與銀行的合作,更好地滿足企業風險控制和投融資需求。
品質糾紛引發農産品出口風險
今年年初,山東蒜農出口南韓2200噸大蒜因為南韓方面質檢不合格遭到退運一事引發了各界的高度關注。在此事件中,蒜農遭受了貨物退運的巨大損失,並開啟了貿易糾紛的申訴之路。在出口運輸過程中,蔬菜水果等農産品易發生腐爛和變質,因此由買賣雙方品質糾紛引發的拖欠、拒收案件高頻多發。品質糾紛包括貨物數量、品質、包裝、農藥殘留等多方面的品質爭議,正是引發拖欠、拒收,導致農産品出口企業無法正常收匯的重要原因。
對此,中國信保有關專家建議,農産品出口企業可以從三方面入手降低因品質糾紛引起的收匯風險:一是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貨物規格、包裝、檢驗檢疫標準、檢驗機構、品質異議期等利於界定責任的條款,還要關注合同中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地點、爭議處理期限等問題,保障自身權益。二是嚴格執行合同,按照合同約定的品質標準、重量、包裝方式等條款出運,避免因自身違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三是投保出口信用保險,有效規避品質糾紛背後的深層次海外買方信用風險問題。
買方拖欠成農企無法收匯主因
近年來,隨著我國優勢農産品出口漸成規模,境外農業合作開發步伐不斷加快,農業企業遭遇海外買方拖欠、拒收、破産等商業風險和進口國突然提高檢驗標準等政治風險的事件逐漸增多。如何有效防範海外信用風險和提高農産品國際競爭力成為農業“走出去”必須解決的問題。
來自中國信保的承保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政策性信用保險對農産品出口的承保規模達到113億美元;承保海外種植園、農業經濟合作區等農業海外投資項目30余個,承保金額近10億美元。同時,數據也顯示,海外買方拖欠和海外買方拒收已成為我國農産品出口企業無法收匯的最主要原因。2014年,中國信保共計向農産品出口企業支付賠款3700余萬美元,其中,買方拖欠致損金額佔全部企業損失的84.4%,買方拒收致損金額佔企業損失的11.7%,其他致損原因還包括政治風險、買方破産和開證行拖欠等。
政策性信用保險受農企青睞
從實踐經驗來看,隨著海外信用風險不斷暴露,政策性信用保險作為保障收匯安全、維護海外利益的有效金融工具,正逐漸受到農業企業的青睞。據了解,中國信保作為國家政策性保險機構,可以向“走出去”企業提供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保險兩類保障産品,前者可以為農産品出口企業提供以信用證、非信用證方式從中國出口的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出口收匯風險保障;後者可以為境外農業項目投資企業提供因投資所在國發生的徵收、匯兌限制、戰爭及政治暴亂、違約等政治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風險保障。
據中國信保有關專家介紹,從該公司近年承保的農産品出口和境外農業開發項目來看,當前我國農業企業“走出去”主要面臨以下風險和難題:一是農産品出口的主力軍仍是小微企業,龍頭企業匱乏,抵禦風險和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較弱。二是境外農業合作項目面臨的政治風險高,讓很多企業望而卻步,不敢邁出國門。三是資金不足成為制約農業企業海外發展的重要因素。大部分農産品出口企業規模小,融資難,且農産品生産季節性和週期性強,對資金週轉要求很高;境外農業項目投資金額高,資金回收週期長,企業融資需求普遍較大。而政策性信用保險的風險保障和融資功能可以有效地幫助企業應對上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