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財險一支公司不當列支學平險手續費 遭罰19萬
- 發佈時間:2015-03-17 16:11:42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郭偉瑩
中國網財經3月17日訊(記者 韋鷹) 中國保監會昨日發佈消息,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長樂支公司在學平險業務中不當列支手續費,福建監管局決定給予其19萬元罰款,直接負責人亦受到相應處罰。
經查,2013年期間,人保財險長樂支公司在未實際開展學平險業務的18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名下列支學平險業務手續費,支付給實際開展學平險業務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陳添祥。
人保財險長樂支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福建監管局決定對人保財險長樂支公司處以19萬元罰款,並責令改正。
鄭錦作為該公司時任分管該項業務的副經理,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福建監管局決定對鄭錦予以警告,並處以3.5萬元罰款。
陳添祥作為該項違法行為的提議者,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福建監管局決定對陳添祥予以警告,並處以3.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