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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平:混合所有制將成為企業所有制“新常態”

  • 發佈時間:2014-11-17 15:5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業文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至今整整一年了,圍繞深化國企改革,這一年裏從中央到地方都投諸大量精力,一些共識正逐漸形成,一些深層次命題也逐漸顯現。針對國企改革目標、新型國資監管方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等一系列問題,企業觀察網專程採訪了中國建材集團董事長、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會長宋志平。宋志平既是以往國企改革的實踐者,也是今天國企改革的探路人。採訪中,就企業觀察網記者提出的一些改革的前沿性話題,他逐一做了認真坦誠的回答,提出了很多新觀點、新思路,宋志平指出,混合所有制以融合經濟為特徵,應成為新一輪國企改革的創新點。他認為,今後,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民營企業應形成三足鼎立的微觀經濟格局,而混合所有制將是企業所有制的“新常態”,不應有誰吃誰、誰混誰的擔心。

  企業觀察網:目前,全國各地正掀起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改革熱潮。但事實上,從前搞的股份制就是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也不是新概念,現在為什麼大家將其看得這樣重要?

  宋志平:我們在國企改革的第二個階段就認識到産權多元化的問題,黨的十四大就提出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是多元化股份制,十五大、十六大都提到混合所有制,因此我國國有企業推進和民營等企業的合作和上市,為今天推行混合所有制打下了基礎。

  但在以前國有企業以股份制形式上市的過程中,更多強調的是引入資本,而把市場化機制擋在了外邊,結果大部分成為國有一股獨大並戴上了“國有控股”的帽子,仍按老的國有企業的辦法運作,在企業中既不能對管理層實行中長期激勵,也不能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更不能搞員工持股,甚至還清理了一些企業原有的員工持股和股權激勵政策,導致一些國企在改革工作上的退步。因此這次發展混合所有制時沒有再提“國有控股”的概念,國有經濟成分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是股東身份,不再是上下級,更不是政府和企業的關係。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混合所有制企業才能真正引入市場機制,才能真正受民企和市場歡迎,才能真正成為市場的主體。

  我理解,引入市場機制應包含三個內容。一是把真正的所有者引進來,讓所有者真正到位。二是選拔、培養和保護企業家,充分發揮企業家作用。在企業改革發展過程中,企業家是偶然性因素,可遇不可求。企業家與職業經理人的區別是,企業家是把企業發展作為實現個人價值的目標,是“我要做”;而職業經理人的工作是完成業績目標,是“要我做”。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不能簡單地用行政方式選人,而要依市場方式選人用人,企業的領導團隊應以企業家為核心,確立企業家在經營決策中的核心位置,確保企業家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長期穩定的領導地位,而不是在行政干預下走馬燈似的換人。三是建立經營者和所有者利益、企業效益正相關的關係。

  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的過程中,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堅持“三優先”原則。所謂“三優先”,即在活力和控制力之間,應是活力優先,有活力才會有效益,如果忽視活力,競爭領域的企業往往留給國家一個爛攤子;在開展員工持股和引入機構投資人之間,應是員工持股優先,打造員工與企業的利益共同體是企業持續而強大的發展動力;在利潤和收入之間,應是利潤優先,不盈利的業務原則上不做。當然一些具體做法還要繼續探索,但應該立足於試,不設框框。

  企業觀察網:現在社會上對混合所有制的議論很多,但主要概括為兩方面的擔心。一部分人擔心會造成新的國有資産流失,另一部分人擔心民營企業進入國有企業被搞新的“公私合營”。

  宋志平:有這些議論是因為大家在對中央搞混合所有制的認識上還不清楚,其實混合所有制是指國有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成分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新型所有制形態。在這樣的公司,國有股權和非公股權都是平等股東,大家共同出資構成有法人財産權的公司,國有股東和非公有股東的權利都神聖不可侵犯,因而不存在誰吃掉誰的問題。

  由於我國歷史上有過“公私合營”和改革中出現國有資産流失的現象,大家有這些擔心是正常的。但正是有過去這些教訓,這次把混合所有制提升到我國基本經濟制度重要實現形式的高度,也是告訴大家混合所有制企業是我國經濟領域企業所有制的“新常態”,不是過渡的短期形式。今後,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民營企業應形成三足鼎立的微觀經濟格局。

  混合所有制企業既不能被簡單當成國有企業,更不是民營企業,搞混合所有制不是把非公資本國有化,也不是把國有資本私有化,不應該再用非公即私的傳統思維思考這個問題,混合所有制是以融合經濟為特徵的新的企業所有制形態,這也恰恰是這次改革的創新點。另外,混合所有制也是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兩種優勢的互補,不單是資金投資的事,我以前講的“央企的實力+民企的活力=企業的競爭力”的公式就是這個道理。

  企業觀察網:最近有民營企業家提出,搞混合所有制企業,如果國有企業控股就不參加,媒體也提出混合所有制企業中民營佔股比例的問題。混合所有制企業裏國企、民企到底是誰混誰,您是怎麼看待這些問題的?

  宋志平:我注意到了這些問題。首先説,搞混合所有制是把資本和資源要素組織起來,在市場中取得利益最大化,因而投資各方都要從公司發展中獲益。控股比例應取決於各方的實力和條件,不應事先設定。當然,如果是集團化投資,往往從財務並表考慮提出一些股比要求,如50%以上可以合併收入,20%以上可以按權益法合併利潤,但這些是一般性企業行為,和國企、民企性質無關,在企業發展過程中,各方股權也是不斷流動和變化的。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各方的投資比例,無論國有和非公資本各方股東佔多少,無一例外都應按混合所有制企業對待,不再看成國有和民營企,因此不應有誰混誰的擔心。

  如果站在更高層面,我也想和民營企業説,民營資本進入混合所有制企業,一方面為國家創造了稅收,另一方面提升了混合所有制企業中國有股的收益,這兩者都可視同民營資本對國家的貢獻,這也可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條件下我國民營資本所發揮的特定作用。

  企業觀察網:最近您提出在混合所有制中引入國有優先股的概念,請問這是怎麼考慮的?

  宋志平:其實優先股的概念我們國家剛剛引入,許多人對優先股的理解只停留在引入社會資本,用擴大社會資本的方式降低企業資産負債率的層面上。但浙江一些國企在2000年改革時探索用保底分成的方式把部分國有資産作為優先股,再把部分資産轉為普通股和員工持股共同組成公司,取得了成功。這就使我想到把國有資産部分量化成優先股,部分量化成普通股再和民營資本合作,或進行員工持股的探索。也就是説這種國有優先股是用國有資本形成的,這樣就解決了在改制探索中國有資本過大、民營企業難以參與、員工持股資金有限的問題,同時也解決了國有資産流失的問題,應該是個不錯的方法。

  用國有優先股改制有三種辦法:一是部分量化為優先股,部分量化為普通股,民營資本或員工持股企業的投資用普通股進入,提高民營企業和員工持股企業進入的積極性和經營決策的話語權;二是一些科技和新興産業規模較小的企業,可把國有資産全部量化為優先股,交由管理骨幹、技術骨幹和員工持股公司,完全由員工持股公司經營,國有股東優先享受股息;三是把一些相關資源量化成優先股,交由發展較好、效益較高的民營企業,國有股東只收股息不參與經營。

  企業觀察網:有人問,為什麼管理層的中長期激勵、職業經理人制度和員工持股只有混合所有制企業才能執行,為什麼不能在國有企業推行?

  宋志平:這就牽涉到我們以前總講的企業所有者到位的問題,國有企業裏的管理都有國家委派的代表,是虛擬的投資者;但在混合所有制企業裏非公産權的代表是天然的所有者代表,在這些企業,如果你拿他一根燒火棍,他也會和你急。在國有企業,由於對激勵標準沒有真正所有者做參照係,激勵政策很難確定;而在混合所有制企業,非公有制的所有者會根據激勵政策做負責任的考量,而國有産權代表也有了決策的參照係,即個人在企業裏有真正的股權,他們都願意獎勵經營者,我們有什麼不可以呢?所以我們就在混合所有制企業引入管理層中長期激勵、職業經理人和員工持股機制。

  企業觀察網:關於員工持股好像上一輪改革時不大成功,另外員工哪來那麼多的錢持股,還有員工持股以多少比例為宜。

  宋志平:不能籠統説上一輪員工持股不成功。其實今天發展起來的一些企業如海螺水泥中聯重科、上海綠地和山東信發等,都得益於員工持股的機制。上一輪搞全員持股的企業的確有的不成功,但我想原因未必是發生在員工持股機制上,大多數可能還是出在産品結構和企業管理上。當然,今天講的員工持股可能更多的是指管理、技術、業務骨幹的持股。

  關於員工持股資金的來源確實是個現實問題,現在中關村、張江等高科技開發區施行了把近年來新增利潤切出一小塊作為公司技術骨幹的持股資金來源,國資委在這方面也開展了試點。

  至於員工持股比例,我認為至少應在三分之一左右,搞員工持股不應當簡單視為一種對員工的獎勵行為,更重要的是讓員工持股公司真正在企業決策和管理過程中發揮作用,員工持股公司的引入可以解決結合員工利益與企業整體利益形成命運共同體的問題,可以解決企業民主決策、杜絕官僚主義和鋪張浪費的問題,可以解決公司治理結構的規範化、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和企業內部平等制衡的問題。

  企業觀察網:也有人提出搞混合所有制是與少數非公資本合作,忽視了廣大個人投資者的平等參與機會,會加大不公平,您怎麼看這個問題?

  宋志平:關鍵看要解決什麼問題,混合所有制的著眼點是把市場化機制引入企業,這種機制的核心就是所有者真正到位。在企業長期的管理實踐中,我們發現公司在多元化改革過程中,兩種傾向都不可取:一是一股獨大,即由大股東一家掌控公司;二是股權過於分散,會出現“三個和尚沒水吃”,股東無法統一意見,或無人真正關心公司的發展,公司的權力往往被經營層所操縱,這就是我們常講的“內部人控制”。

  所以我認為合理的混合所有制結構應該是由國有經濟資本和兩三家非公資本組合形成公司的戰略投資人,其餘由財務投資人和散戶股民自由進入,這樣既保證企業有負責任的股東,也能使廣大的投資者有高額的回報。試想,一個股東過於分散的決策低效的企業,對廣大投資者來講必然也是災難。

  企業觀察網:宋總您做國企領導人多年,現在您大力提倡混合所有制,不怕議論嗎?

  宋志平:首先我想説,搞混合所有制是我們國企改革的重大舉措,搞混合所有制是探索國有經濟的實現形式、推進國有經濟和市場接軌的重要舉措。混合所有制不是把國有財産私有化,當然也不是把私有財産國有化,而是雙方交叉持股、互相融合的一種新的所有制形態,是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是國有經濟和市場有效接軌的重要方式。

  在競爭領域,國有經濟的實現方式是混合所有制,而不是國有企業,在公益領域是靠國有企業而不是混合所有制。國有企業和混合所有制都是國有經濟的實現形式,國有企業改革的主要任務是進一步規範化運作、提高效率、節約成本和做好服務,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任務是進一步市場化、提高效益、讓包含國有股東在內的所有股東利益最大化。認真研究和探索混合所有制企業的經營和發展模式是對國有經濟和市場接軌的重要實踐,是為提高國有經濟活力和主導作用作出應有的貢獻,因此我沒有太多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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