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代表委員日前就修訂信託法、信託行業轉型、慈善信託發展等話題建言獻策。其中,應通過修訂信託法,進一步完善經營性信託業務活動的法律制度,促進我國資管行業規範、健康發展。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現行信託法于2001年頒布實施,20多年來,人民群眾通過信託服務實現財富管理和傳承的需求不斷增長。同時,我國信託業快速發展,目前已成為重要的資管子行業。然而,信託法一直未修訂,部分條款難以滿足現實需要。例如,信託財産登記機制缺乏、信託稅制等配套機制不完善、信託財産雙重所有權屬性未明確、信託受益權登記機制空白、營業信託相關規定有待細化等。
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影響到部分信託業務的開展。例如,以不動産、股權等資産設立家族信託的方式難以落地,高凈值人群通過設立離岸家族信託管理家庭財富,不利於財富管理質效提升,信託所獨具的財産獨立和破産隔離的制度優勢不能充分發揮。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銀保監會信託部主任賴秀福建議,中國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在已有修法評估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力度推動信託法的修改工作;全國人大法工委將信託法的修改工作列入修法計劃,並加強信託法普法宣傳,提高信託的社會認知度,促進社會各界懂信託、用信託,培育信託制度應用的社會土壤。
慈善信託稅收制度亟待健全
日前提請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發展社會工作,支援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願服務、公益慈善等健康發展。
慈善信託已成為我國公益慈善的重要組成部分。五礦信託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劉雁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慈善信託作為慈善事業的新興力量,既是信託的本源業務,也是信託公司承擔社會使命與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載體,更是推動第三次分配發展的重要主體力量。
根據中國慈善聯合會與中國信託業協會聯合發佈的《2021年中國慈善信託發展報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國慈善信託累計備案773單,財産規模近40億元。
雖然慈善信託發展迅速,但在組織架構、制度配置等方面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呂紅兵建議,相關部門出臺並完善相關制度安排,建立並完善慈善信託雙受託機制。
為信託業轉型提供政策支援
中國信託業協會發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集合資金信託規模為10.55萬億元,同比增長2.37%,集合資金信託佔比51.63%;單一資金信託規模為5.12萬億元,同比下降26.04%,單一資金信託佔比25.04%。2017年四季度以來,以通道業務為主的單一資金信託規模及佔比逐年下降。
資管新規發佈以來,信託行業在嚴監管的引導下,信託資産規模持續壓降。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信託業受託管理的信託資産餘額為20.44萬億元,同比下降2%,較二季度末下降0.94%,較2017年四季度末峰值下降22.11%。
信託業優化資産結構、增強主動管理能力、實現業務結構轉型等方面的任務依然艱巨。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國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金李表示,信託管理規模的下降需要新業務彌補,建議繼續把握信託業去通道的整體要求,踐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此外,他建議在存量業務壓縮過程中分輕重緩急,逐步回歸信託本源。
2017年四季度以來,以通道業務為主的單一資金信託規模及佔比逐年下降。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