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4日訊 昨日,裁判文書網披露相關民事裁定書顯示,華信信託因與莊某媛信託糾紛一案,被申請人莊某媛于2022年3月1日向本院申請財産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華信信託銀行存款162.40萬元。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依據相關法律條款,裁定凍結被申請人華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存款1623975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財産。
民事裁定書正文如下:
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書
(2022)遼0203民初1993號
申請人:莊媛媛,女,1966年10月28日生,漢族,住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
被申請人:華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大公街**。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係該公司董事長。
本院受理莊媛媛與華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信託糾紛一案,申請人莊媛媛于2022年3月1日向本院申請財産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華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存款1623975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財産。申請人莊媛媛以其名下所有的位於遼寧省大連中山區××路×××號×層×號房屋提供擔保。
本院經審查認為,申請人莊媛媛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一、凍結被申請人華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存款1623975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財産。
二、查封申請人莊媛媛名下所有的位於遼寧省大連中山區××路×××號×層×號房屋。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莊媛媛預付。
本裁定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本裁定的執行。
審判員林文濤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
書記員公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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