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壞賬騰挪術
- 發佈時間:2016-02-29 07:2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中國信託業協會日前發佈的2015年信託業數據顯示,行業去年底不良率為0.6%,遠低於同期商業銀行不良率1.59%,但這一數字受到質疑。有業內人士指出,真實的信託不良率要比官方披露的數據更高,信託公司有很多方法粉飾風險項目,包括通過發新還舊延緩風險,通過資金池、産品間交易掩蓋風險等。就在質疑發出不久,平安信託被銀監會處以罰款,原因正是“資金池業務投向不合規”,這似乎印證了前述報道中的説法。
0.6%的背後
據中國信託業協會發佈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末信託業風險項目數為464個,資産規模為973億元,環比下降10.16%。在這些風險項目中,集合類信託佔比為61%,單一類信託佔比為37%,對應16.3萬億元的信託資産規模。去年底不良率為0.6%,比三季度末的0.69%略有下降。復旦大學信託研究中心主任殷醒民稱,隨著信託業資本實力擴充和信託保障基金實施,信託行業整體風險可控,不會發生系統性風險。
不過,看著前期略為野蠻擴張的信託,在宏觀經濟疲軟的環境下風險頻發,對於0.6%不良率的真實度,市場上也有了質疑的聲音。有業內人士稱,真實的信託不良率要比官方披露的數據更高,被曝光的違約案件也只是冰山一角,還有大量違約風險被掩蓋了。
無巧不成書的是,在質疑聲還沒有消退之時,銀監會披露了一則資訊顯示,平安信託因“資金池業務投向不合規”被深圳銀監局處以980萬元罰款。這恰與前述猜測不謀而合。
平安信託是信託業排名前列的信託公司,一定程度上是行業標桿,那麼其他公司是否也有類似做法呢?有信託業內人士透露,以資金池接盤風險項目,在業內很普遍,也並非難事。信託公司可以通過一定交易設計,在滿足合規性的前提下,接盤信託風險項目,從而掩蓋風險。其中一種模式是多次發行信託計劃,然後投向單一項目,通過期限錯配降低資金成本,形成“一對多”的結構。另一種模式是信託公司滾動發行現金管理類信託計劃,並設置每個工作日或者一定期限的開放期。此外,還有信託募集資金完全投資于信託計劃,被稱為TOT信託,即資金池業務。
不論信託公司以何種方式接盤風險項目,毫無疑問的是,信託業有尚未浮出水面的不良隱患。好規劃網分析師宋華榮表示,産生這些不良因子的原因在於,2010年之後政府收緊信用,信託成為企業融資的重要渠道之一,也迎來爆髮式發展。但發展迅猛且管理較為粗放,一些項目集中在2014年、2015年到期,加上宏觀經濟下行、實體經濟較差,企業資金鏈斷裂無法按期償付,進而導致信託項目壞賬增多。
三種騰挪術
業內人士介紹,信託公司隱瞞壞賬的手段主要有三種,除了上述利用資金池、産品間交易掩蓋風險之外,較為常見的還有通過發新還舊延緩風險暴露和用信貸資金墊付。
通過發新還舊延緩風險的情況一般分為兩類。如果融資方經營困難,存在資不抵債、基礎資産貶值情形,信託公司所謂以時間換空間再續貸給融資方的操作,並不能夠真正化解風險,反而會造成更大風險;如果融資方是短期現金流不足所引發的流動性風險,信託公司再續貸給融資方,風險經過緩釋後一般可以化解。
沒有浮出水面的風險項目該不該直接扣上“不良”資産的帽子?業內也有不同看法。用益信託研究員廖鶴凱表示,不良率的計算,重點在於如何界定不良資産。他認為,所謂的不良資産,指的應該只是暴露了的一部分,而前述質疑中提到的被掩蓋的風險資産,還有可能通過一些手段去處理,在産品到期時能夠實現兌付、違約沒有成為事實的,嚴格來講不能稱做不良資産。
廖鶴凱進一步舉例表示,如果項目資金受到詐騙,公安機關立案後,沒追回來的壞賬應該確定為不良。而另一種情況,假設項目用於投資某房地産,該房地産公司流動性出現問題,到期了一時籌不到錢,但抵押物充足的話,信託公司可以用自有資金池緩解一下,後續再完成追繳過程。後續過程中,房地産公司可能把房子都順利賣掉了,這樣投資者和信託公司都沒有損失。即使最終該房地産公司破産,徹底還不上錢,還有相應的金融機構如資産管理公司來處置。“所以,重點在於現金流和資産平衡的關係,資産沒有變動,就看其能不能産出、生成後續的資金流。”
對於深受信託公司青睞的資金池業務,廖鶴凱表示,資金池業務本身沒有問題,只要信託公司操作規範,資金池不僅能夠提供較好的流動性,還能夠幫助信託公司降低融資成本。“比如我有10個項目,分別需要募集500萬元,單獨出計劃很繁瑣,會增加成本。所以可以選擇放在一起,利用資金池把資金打散,‘多對多’且分期來發。”廖鶴凱説道。
事實上,資金池的不透明性對監管有著不小難度,因此監管層在資金池操作的規範性上提出了明確要求。2014年4月,銀監會出臺了“銀監99號文”,要求信託公司不得開展非標準化理財資金池等,核心目的就是希望每一筆信託資産能夠和基礎資産一一對應。這樣,一個信託項目出問題,風險比較透明,資産品質也比較透明。
投資者如何防“踩雷”
監管層對信託公司的約束遠不止於此。據了解,對信託體系來説,每個流程都有嚴格的監管規定。例如發行産品需要報備,一項標準不符合都不能通過。對於操作中的違規,從平安信託被處罰事件也可以看出監管的力度很嚴格。廖鶴凱表示,信託公司操作的合規性基本沒問題,目前整體以平穩為主,包括問題解決能力較強,沒有出現大面積違約事件。且近年來監管層推出了信託保障基金等政策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發生兌付危機,銀監會也接受相關投訴。
儘管合規性無需擔心,但産品的風險無疑具有一定差別。宋華榮表示,選擇信託産品有幾個避開“雷區”的捷徑,供給側改革背景下的去産能或將使得更多信託風險爆發,投資者可從信託投向、信託規模、信託交易結構等方面避免“雷區”。
從規模方面考慮,可規避融資規模過大的項目。有業內人士明確指出,融資規模過大,指的是單個項目融資規模超過8億元。對於管理機構而言,項目規模越大意味著單筆的收入會越高,管理的成本會越低,但是對投資人而言意味著風險越大。
此外,交易結構方面儘量規避不清晰或者過於複雜的信託。所謂交易結構不清晰,即指嵌套模式複雜,剪不斷理還亂,比如信託套資管、資管套信託或者信託套有限合夥。據優選財富數據研究中心統計,近幾年到期出現問題的項目有30%都是因為交易結構太複雜。
對於投資者而言,可以選擇尋求一些規避風險的竅門,而若想做出更好的判斷,還需要對行業有整體認識乃至對經濟大環境的觀察。廖鶴凱表示,例如從項目投向考慮,以大方向來看要規避礦産等産能較大的項目,因為礦産類産品的抵押物價值難以評估,且礦産資源類信託産品涉及的礦業權歸屬混亂,加上煤炭市場行情趨弱,煤炭維持低價現狀短期內難以改善太多。但儘管煤炭行業整體不景氣,也有産出好的區域,這屬於局部經濟,不能通過一個大方向去判斷,且每個行業都還在發展,機會總是“風水輪流轉”的。
北京商報記者 劉澤先 程維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