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28日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深入實施“四新”工程,突出樹立善作善成的高效執行者形象,部署開展江西人身保險業服務提升專項行動,推動人身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服務能力水準提升,切實維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一、明確目標,堅持四個工作原則
江西監管局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做好“五篇大文章”,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宗旨,引領人身險公司努力實現保障性業務佔比穩步提升,理賠時效不斷優化,服務能力水準顯著增強的目標。一是堅持以問題導向為核心理念。持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貫通客戶需求、産品供給和送達渠道,提升産品服務的可及性、可獲得性和競爭力。二是堅持以客戶需求為工作落腳點。強化服務、銷售、科技融合,優化服務觸點,提升客戶體驗,圍繞場景整合服務,改善服務供給,強化品質管理,推進全服務體系建設。三是堅持以守正創新為有力抓手。把好的服務理念、服務方式、服務辦法不斷繼承發揚,讓優服務、好服務、強服務成為人身險公司的統一觀念和行動自覺。四是堅持以風險防範為永恒主題。始終繃緊風險防範這根弦,提高前瞻性和主動性,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健全早期糾正機制,有效“防之於未萌,治之於未亂”。
二、細化任務,全面提升服務能力
江西監管局突出金融服務的政治性、人民性,從5個方面細化21條具體任務,積極推動人身險服務能力水準提升,推動人身險業持續回歸保障本源,提升服務保障能力。一是全面提升人身險服務理念。將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穿于經營管理全過程,培育誠實守信的經營文化,構建客戶驅動型發展模式,以需求側指引供給側創新,滿足客戶全生命週期中健康、醫療、養老、財富管理等多元化保障需求,綜合客戶經濟實力和風險承受能力,推介配置適合的保險産品。二是全面推進人身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構建以醫療險為基礎,疾病險為補充的多層次健康保險産品體系。助力多層次養老體系建設,針對不同年齡、職業和收入水準的群體,推廣具有差異化和個性化的養老保險産品。大力發展普惠性人身保險,推動適合低收入人群、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小額人身保險及相關産品,提高城市定制型補充醫療保險等普惠性保險覆蓋率。建立保險産品分級管理制度,完善風險管理體系,對不同等級的保險産品進行風險評估和監控,確保産品的合規性和風險控制。推動保險合同文本標準化,定期對銷售人員進行合同文本標準化、通俗化、簡單化的培訓。三是全面加強保險銷售人員管理。嚴格規範銷售宣傳行為,加強投保人保險需求分析、風險承受能力和繳費能力評估,對五保戶、低保戶、殘疾人、低收入戶等群體做到銷售適當性管理全覆蓋。提升銷售可回溯管理質效,進一步規範“雙錄”系統應用,將質檢比例逐步提升至100%,實現“應檢盡檢”。完善業績佣金考核機制,健全公平合理的佣金薪酬激勵機制,合理設置佣金發放比例,突出長期價值導向,完善以業務品質、服務品質為導向的佣金發放機制和獎懲機制。推進銷售能力分級建設,完善銷售人員銷售能力分級體系建設工作,差異化授權匹配銷售相應的保險産品。四是全面優化客戶服務體驗。改進保險理賠服務體系,提供理賠到府服務,小額案件免提交原件資料,秉持“只跑一次”原則,優化理賠資料清單。提升應急響應能力,完善災害事故理賠應急響應備案工作機制。探索實施增值服務,定期對存量保單客戶進行回訪,對客戶畫像分類細化,提供精準服務。持續開展“睡眠保單”清理,對已失效想繼續持有保單的客戶,提供復效支援及免息增值服務政策。五是全面加大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嚴格落實投訴首辦負責制,對首辦責任人和責任部門的處理情況進行量化考評。強化重點問題源頭治理,對投訴情況定期分析,識別重點問題、深入調查,制定源頭治理策略。健全多元糾紛化解機制,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促進矛盾糾紛化解,持續加強與第三方調解機構溝通整合對接。
三、多措並舉,積極推動落地見效
江西監管局多措並舉積極指導督促各監管分局、保險行業協會、人身險機構加快推動人身險服務提升專項行動工作落地見效。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要求各單位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有序推進,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涉及該項工作的相關職能部門統籌推進,形成合力,相互補位。二是加強督促指導。要求各級監管部門結合日常舉報投訴核查情況及非現場監測數據,適時開展人身險公司服務提升專項行動評估工作,將服務提升評估結果融入消保考核評價等工作中,督促人身險公司補短板、強弱項,切實發揮好專項行動的正向激勵作用。三是加強總結推廣。要求各單位對工作推進過程中所展現出來的好方法、好亮點、好典型進行推廣總結,及時總結,舉一反三,標桿引領。同時,建立健全常態機制,為提升人身險服務能力水準貢獻力量。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