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鄭重宣佈。
“30·60目標”既對我國綠色發展提出明確要求,又為新時代經濟高品質發展注入新動力。“十四五”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後第一個五年,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要實現上述目標,在“十四五”實現新開局顯得尤為關鍵。
綠色發展潛力巨大
碳達峰、碳中和不僅對環保産業、能源産業有重大影響,與各行各業也息息相關。“努力爭取2060年之前實現碳中和目標,對我國綠色轉型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十四五’規劃及未來10年的規劃中,每個行業都要有更加明確的低碳化、去碳化戰略。”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表示。
有專家表示,此前提到綠色發展,多指向環境保護、污染防治等概念,未來應該有更寬泛的定義。綠色發展實際上包括了綠色消費、綠色生産、綠色流通、綠色創新、綠色投資等完整的綠色經濟體系,這些方面的發展潛力巨大。這既對各行業提出新挑戰,也對各行業形成新機遇,是經濟增長的新動能。“十四五”期間,結合低碳、去碳目標,綠色産業有望成為經濟穩健發展的重要抓手。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王遙告訴《金融時報》記者,面對全球經濟新形勢,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尋找經濟增長新動能迫在眉睫。作為指導我國未來經濟發展的重要理念之一,綠色發展應在推進未來經濟發展過程中進一步深化實踐。
王遙建議,在一些大的項目建設上可以建立綠色項目清單,提高綠色項目佔比。“在開展新基建過程中,應注重氣候韌性、可持續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考察。否則,經濟發展繼續走在舊的污染路徑上,會加大未來轉型的障礙。”她表示,政府有關部門應出臺相關政策,通過建立新基建綠色項目清單,避免走“先污染後治理”的老路,以強化項目透明度,完善環境資訊披露制度,防範資訊不對稱可能給投資者帶來的風險。
在消費領域,王遙提出,可以通過鼓勵綠色消費,培育綠色理念,倒逼綠色産業發展。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準不斷提高,消費對經濟拉動作用不斷增強,社會消費總量進一步攀升。要不斷完善綠色産業,加大綠色産品研發投入,開發和推廣更多環境友好型的産品和服務,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綠色消費需求;建立統一的綠色産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讓消費者更容易分辨出綠色産品和服務,營造鼓勵綠色消費的便利市場環境。
因地制宜儘早規劃
專家普遍認為,只有在“十四五”期間加大政策力度,才能保障我國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並把峰值穩定在合理水準,才能使從碳達峰到碳中和的曲線更為平滑。
馬駿表示,在制定目標時,有條件的地方應該儘量提前實現“碳中和”。“例如,有些地方森林覆蓋率比較高,新能源産業比重也相對比較大,可以提前實現相關目標,為全國其他地方提供樣板。”他建議,有條件的地方應該儘早規劃。
各個領域已經在陸續出爐減碳和去碳化計劃。例如,1月5日,生態環境部公佈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並印發配套的配額分配方案和重點排放單位名單。這意味著,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國碳市場發電行業第一個履約週期正式啟動,2225家發電企業將分到碳排放配額。工信部部長肖亞慶在2021年全國工業和資訊化工作會議上表示,要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節點,實施工業低碳行動和綠色製造工程。他特別提出,鋼鐵行業作為能源消耗高密集型行業,要堅決壓縮粗鋼産量,確保粗鋼産量同比下降。
同時,各地應因地制宜制定減排計劃,積極探索長期的、可持續的體制機制。2020年9月份,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在一場應對氣候變化政策吹風會上提出,下一步,要求全國各地提出碳排放達峰目標。他表示,應對氣候變化要打持久戰,在應對氣候變化的體制機制建設上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對此,王遙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應建立起激勵約束機制,制定和完善促進環境友好和資源保護、促進綠色生産和綠色消費的法律法規,建立綠色消費數據庫,構建生態信用體系,通過信用評級與資訊共用促進形成激勵機制。
綠色金融發展譜新篇
“30·60目標”的實現,離不開金融活水的有力支援。作為從“綠水青山”到“金山銀山”的重要橋梁和轉化器,綠色金融在引導更多社會資本投向綠色産業方面可以發揮重要作用。根據生態環境部披露的數據,截至2020年上半年,我國綠色信貸餘額已超11萬億元,居世界第一;綠色債券存量規模達1.2萬億元,居世界第二位。未來,相關領域有望取得進一步突破。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此前表示,服務好碳達峰、碳中和的戰略部署,是2021年和未來一段時期金融工作的重點之一。
馬駿表示,碳中和目標的提出,實際上也對金融業提出很多要求。有了明晰的低碳化路徑以後,可以測算出這些低碳化項目需要多少資金支援,金融業應該圍繞這個目標,為這些融資做好規劃。
北京大學環境與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徐晉濤也表示,金融機構要重視環保因素對整個産業結構、技術升級的影響,將相關因素納入金融機構投資決策機制。
除了傳統的信貸、債券支援外,碳交易市場有望在這個過程中得到長足發展。不少專家均表示,“十四五”期間,可以充分發揮金融業在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市場定價方面的優勢,大力發展碳金融。
央行研究局課題組日前撰文建議,遵循適度從緊原則確定碳配額總額,確保形成合理的碳價。在交易方式方面給予交易機構更大的靈活性,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研究探索碳排放權交易場所開展連續交易和集合競價。引入中央對手方機制,建立碳定價中心,設立碳配額預留機制與碳市場平準基金,完善價格調控。
(責任編輯: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