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新年伊始,與信託、租賃、消費金融、資産管理等行業相關的監管政策頻頻出臺,拉開了“十四五”時期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的大幕。
曾幾何時,部分非銀行金融機構因忽視監管、缺乏合規意識,積累了大量風險,導致行業亂象叢生,令自身的金融服務質效大打折扣。而近年來,隨著非銀行金融機構持續強化制度建設和監管制度體系不斷完善,行業亂象得到整治,經營環境不斷優化,非銀行金融機構規範有序發展。“十四五”時期,在嚴監管態勢下,合規將成為貫穿全局的主題,為非銀行金融機構未來發展帶來更多積極的變化。
強化監管 夯實合規
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特性決定了其監管不同於一般的金融機構,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既是常態之舉,更是系統性工程。
銀保監會日前出臺《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消金評級辦法》)。“十四五”開局之年,消費金融行業首次迎來監管評級管理,表明對其監管將進一步趨嚴。在需求側改革增加消費的宏觀背景下,對消費金融公司扶優懲劣,以規範業態帶動服務實體,可以促進消費升級形成長遠利好。
在非銀行金融領域,首次迎來監管評級的不僅有消費金融公司,還有金融租賃公司。在《消金評級辦法》出臺的半年前,2020年7月,銀保監會發佈了《金融租賃公司監管評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金租評級辦法》),為金融租賃公司加強分類監管、促進機構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華運金融租賃有關負責人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金租評級辦法》的出臺,將對行業形成正面引導,使整個行業經營更為透明,同時有助於金融租賃公司找準各自的管理薄弱環節,儘快補齊短板。
至此,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信託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均建立起監管評級標準。
需要關注的是,不僅在評級這一環,“十四五”開局,非銀行金融機構也迎來了更為嚴峻且全面的合規考驗。就信託公司而言,《信託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信託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中國銀保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一系列監管政策紛紛落地,力促整個信託行業加速回歸本源,健康規範發展。此外,近期緊鑼密鼓出臺的《關於促進消費金融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關於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政策,也將直接對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資産管理公司相關業務的開展産生影響。
響應監管 主動調整
一系列監管政策的出臺,意味著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將日益規範化,與此同時,也讓從業機構更清晰地了解監管導向以及自身的不足之處,明確了只有滿足監管要求、堅守合規經營、積極調整適應才能在今後的業務經營中行穩致遠,進而有為。
以金融租賃行業為例,在經歷了十餘年“井噴式”發展之後,在當前的競爭格局下,金租行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同質化、類信貸化等現象,業務增長較為粗放,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金租評級辦法》中的監管評級要素包括資本管理、管理品質、風險管理、戰略管理與專業能力四方面內容,其中後兩項的權重合計就達60%,突出了對金租公司風險管理和專業能力的重視,金租公司需以此為方向,明確戰略目標,以強化風險管控為前提,提升專業化、特色化的經營能力。
“《金租評級辦法》出臺以來,公司按照要求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滿足監管合規要求。”華運金融租賃負責人告訴《金融時報》記者,“我們組織了各部門逐一對照評級要素開展自評,持續加強監管評級、風險防控、合規經營等政策的傳達、培訓。此外,還廣泛討論和徵求建議,對微觀操作層面的主觀判斷、客觀佐證方式等問題進行研究,以更好配合監管部門工作。”
面對各項監管政策,非銀行金融機構都在積極行動,促合規、防風險,以調整適應新的監管環境。
可以看到,在《消金評級辦法》的評級要素中,風險管理的權重佔比最高達35%。同樣面臨評級考驗的消金公司,也開始在夯實風險管理上下功夫,建設更為全面的風控體系,築牢業務合規防火牆,而提升金融科技能力便是其中一個重要手段。
例如,捷信消費金融借助自身在金融科技上的創新,建立起金融科技多層次的安全防控體系,對貸前評估、貸中監測、貸後反饋等各個環節進行了技術升級。同時,積極探索外部合作,通過加強跨平臺、跨行業合作等舉措,實現數據共用,打破資訊“孤島”。
合規經營 穩健前行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各項監管新規落地實施的關鍵時期,也是各非銀行金融機構深化創新轉型的重要階段。這一時期,非銀行金融機構將會迎來較長的規範調整期,嚴監管、防風險、促合規將貫穿始終。
捷信消費金融表示,在監管規則愈發清晰的趨勢下,將繼續發揮自身在合規性和風控能力方面的龍頭優勢,助力消費金融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對於社會影響力較大並具有代表性的信託行業而言,資管研究員袁吉偉告訴《金融時報》記者,“十四五”時期,資管行業監管政策將不斷完善、成熟,尤其是對信託公司的監管,過往沒有特別多可借鑒的經驗,還在持續優化和完善中。
袁吉偉認為,信託公司需要走出過往非標業務的舒適圈,直面信託制度仍待完善、打破剛兌後的客戶關係管理、市場競爭加大以及創新轉型所産生的業績波動等壓力。同時,信託公司還需要發揚信託制度和信託文化,以服務實體經濟和居民需求為出發點,重塑可持續的業務模式和盈利模式,強化基礎能力和核心競爭力,進一步增強專業化、特色化、差異化發展能力,實現由粗放發展向高品質發展轉變,實現更大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夯實受託文化和信任基礎,展現出行業新的形象。
“十四五”時期,各非銀行金融機構應立足自身定位,在將合規經營理念內化於心、外化于行的基礎上,把自身發展置於國家戰略發展中,積極謀劃,主動作為,抓住機遇,方能把握新趨勢,獲得新發展。
(責任編輯: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