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老年人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24日召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主審法官王丹提到,有別有用心的人借“以房養老”名義欺騙老年人,人民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中注重甄別,對不法行為加大打擊力度,保障老年人“老有所養”。
有媒體問:因人口政策影響,目前一對年輕夫妻需要贍養4個老人的情況比較普遍,家庭贍養負擔過重。近年來,社會機構養老、“以房養老”等新型養老形式開始進入廣大民眾視野,人民法院如何保障相關老年人群體的合法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主審法官王丹表示,因人口政策影響,目前獨生子女養老負擔過重也是現實情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已經成為國家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
她介紹,2013年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要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通俗地稱為“以房養老”。應當説,“以房養老”模式給“名下有房産、手中無現金”的老年人養老提供了一種全新的思路。但從司法實踐看,有些別有用心的人借用“以房養老”的名義,欺騙老年人,以達到非法侵佔老年人房産的目的。
王丹稱,人民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中注重甄別,對不法行為加大打擊力度,通過依法確認合同無效等方式較好地維護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老年人既“老有所養”,享受國家政策紅利,也避免陷入“套路貸”陷阱,實現老年人住有所居。
王丹同時提到,現階段,除居家養老外,老年人在養老機構生活、居住,也是一種重要的養老方式。考慮到老年人特殊的身體、智力和精神健康狀況,在處理相關糾紛時,需要對養老機構課以相應的注意義務。
“這次選取了一個因養老機構未能盡到相應的照管義務,而判決其承擔賠償責任的典型案例。這個案例不僅提醒各位子女在將老年人送至養老機構時要儘量詳細告知老年人的身體健康情況,也警示養老機構,在看護老年人時應當盡職盡責,加強管理,排除危害老年人生命健康的安全隱患,提升護理從業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充分保障老年人人身、財産安全。”王丹補充道。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