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理財三宗罪 代表委員呼籲明確監管部門職責
- 發佈時間:2015-03-12 08:04:38 來源:長春日報 責任編輯:孫毅
該管管“黑理財”了
——代表委員會診民間理財亂象,呼籲明確監管部門職責
理財機構亂象多
在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資案中,一些沒有金融牌照的民間投資理財機構成為主角。上海一家資産管理公司負責人林先生説,他們在申請工商營業執照時,一般申請的類別是“金融資訊服務”“投資諮詢”等。“這樣的公司因為沒有金融牌照,對註冊資本要求不高,30萬元~50萬元就可以辦了。有的公司註冊資本雖然達到上千萬元,但和實際繳納情況並非完全一致。”
民間理財三宗罪
民間理財機構是怎樣吸引投資者的呢?主要有以下三種帶有迷惑性的手法。
——亂行銷。在很多城市的超市、商場等,均有民間投資理財公司出沒,或張挂宣傳圖片,或設立櫃檯諮詢。
——傍大款。部分機構刻意混淆産品性質誤導投資者,流行的手段包括:機構名稱聽起來“高大上”,如“XX財富”“XX資産管理”等;實體網點裝修與銀行相似;産品名稱模倣銀行理財産品,如“XX理財計劃第X期”等。甚至將銀行提供的開戶、清算和保管等服務,誇大為與銀行開展全面業務合作。
——越紅線。不得搞資金池業務,是銀監會為P2P平臺劃定的紅線。全國政協委員段祺華表示,通過調查了解到,一些網站打出年利率15%左右的標語,動輒開出上千萬元的理財計劃,面向數百名投資者募集後,再開始投資計劃,“這些産品沒有經過監管部門審批或報備,往往涉嫌觸犯刑事法律。”
需明確監管職責
在種種理財亂象下,如何保護百姓金融資産安全?全國人大代表許羅德表示,一方面監管部門要大力推進普及性的理財教育,讓百姓意識到“高收益必然對應高風險”;另一方面正規金融機構也要為百姓資産配置提供更多的創新服務。
事實上,對於那些有違規違法嫌疑的“黑理財”公司,工商、銀監局和地方金融辦都可以進行監管。像超範圍經營,工商就能管。“現在的情況是,都能管導致都沒有管,所以一定要明確監管職責。”全國政協委員黃澤民説。
近年來,理財市場出現井噴式發展,各種打著金融創新旗號的理財機構如過江之鯽。但與此同時,金融糾紛高發,有的機構甚至出現跑路現象。對此,代表委員們呼籲,明確各個監管部門的職責,切實保護百姓的金融資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