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務的通知
銀保監辦發〔2020〕15號
各銀保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産管理公司,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産管理公司,各會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銀行業保險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務,助力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更好地支援實體經濟發展,現就近期重點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金融服務,支援企業復工復産
(一)全力支援疫情防控企業擴大産能。緊緊圍繞疫情防控需求,全力做好治療藥物、疫苗研發等衛生醫療重點領域,以及重要物資生産、運輸物流等相關企業的融資支援。用足用好中央政策,專設機制、充分授權、主動對接,降低融資成本,提供優惠利率和優質金融服務,支援企業恢復産能和擴大生産。鼓勵保險機構結合自身情況,為身處疫情防控一線的工作人員提供意外、健康、養老、醫療等優惠保險服務。
(二)全面服務受疫情影響企業復工復産。各銀行機構要提早謀劃、及時掌握企業資訊,優化信貸流程,合理延長貸款期限,有效減費降息,支援受影響企業有序高效恢復生産經營。鼓勵保險機構通過減費讓利、適度延後保費繳納時間等方式,支援受疫情影響較重企業渡過暫時難關。鼓勵銀行保險機構積極拓展服務領域,在支付結算、融資規劃、産銷支援等更多領域,發揮機構自身優勢,提供特色産品、專業諮詢、財務管理、資訊科技支援等增值服務。圍繞國家重大戰略,精準支援對宏觀經濟和區域發展具有重要帶動作用的項目工程。加大製造業貸款投放力度,加強供應鏈金融服務。
(三)積極幫扶遇困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做好轄內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服務對接和需求調查,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仍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小微客戶,積極通過調整還款付息安排、適度降低貸款利率、完善展期續貸銜接等措施進行紓困幫扶。加大對普惠金融領域的內部資源傾斜,提高小微企業“首貸率”和信用貸款佔比,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加大企業財産保險、安全生産責任保險、出口信用保險等業務拓展力度,為小微企業生産經營提供更多保障。
(四)加大春耕春種金融支援。針對農村地區疫情防控特點,積極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有效滿足農村地區基礎金融服務需求。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全力保障農副産品生産和春耕備耕農資供應信貸資金需求。鼓勵地方銀行機構建立農産品應急生産資金需求快速響應機制,支援疫情期間農産品保供穩價。支援保險機構穩步拓展農業保險品種,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穩定農業種養殖戶和農民生産經營預期。
二、加強科技應用,創新金融服務方式
(五)提高線上金融服務效率。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積極推廣線上業務,強化網路銀行、手機銀行、小程式等電子渠道服務管理和保障,優化豐富“非接觸式服務”渠道,提供安全便捷的“在家”金融服務。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探索運用視頻連線、遠端認證等科技手段,探索發展非現場核查、核保、核簽等方式,切實做到應貸盡貸快貸、應賠盡賠快賠。
(六)加強線下配套服務和宣傳引導。對於不習慣使用線上業務客戶,要針對性做好金融服務,提供定期存款自動到期續存、錯峰辦理養老金支取等便民服務。完善自助機具服務功能,放大字體、簡化頁面、加強引導,減少非必要的櫃面業務辦理。對客戶已熟悉使用的各類自助機具等線下服務方式,銀行機構要合理保留,已經撤銷的,要有效恢復或提供替代服務方式。
三、增強使命意識,切實履行社會責任
(七)加強社會責任承擔。主動承擔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責任,倡導綠色、環保、健康投融資理念,更積極有效地將企業和個人保護生態環境、履行社會責任、踐行社會公德、誠信行為表現等情況納入信貸審批、産品定價和風險管理流程。積極投身公益事業,服務公眾、回報社會,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能力,組織做好向疫情嚴重地區的捐贈支援。利用海外分支機構資源優勢,協助國內有關機構採購緊缺醫療防疫物資,提高跨境支付結算效率。
四、完善制度機制,落實疫情防控要求
(八)嚴格做好金融服務衛生防疫。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出現問題的要嚴肅追責問責。全面強化辦公區域和營業場所的衛生防疫,切實做好安全防護、設施清潔消毒、防護物品配備、提示公告發佈等工作。以做好防疫管理為前提,合理安排營業網點及時間,做好櫃面人員的統籌調配,保障客戶服務安全有序開展。強化營業網點疫情防控要求,不得開展聚集性行銷活動。
(九)加強員工防疫關心關愛。切實關愛員工健康,關心員工家庭,加強員工疫情感染排查,動態掌握本單位人員防疫隔離情況,有效防範管控疫情風險。對於因疫情遇到困難的員工家庭,要積極通過工會支援、職工互助等方式,及時給予幫扶。對於直系親屬參加一線防疫工作的員工,要視情在工作安排和待遇上給予傾斜支援。
五、改進工作作風,提升金融監管服務質效
(十)強化政治擔當。銀保監系統要堅決服從黨中央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做到疫情防控全國一盤棋。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要率先帶頭,身體力行,及時了解疫情防控變化,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對不服從統一指揮和調度、本位主義嚴重的,以及不敢擔當、作風漂浮、推諉扯皮的,要依紀依法嚴肅懲處。
(十一)力戒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在疫情防控期間,除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部署外,不提不符合實際的要求,不搞標新立異的載體創新,不開不必要的動員會、座談會、彙報會等,讓基層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線。上級部門要掌握基層部門實際情況,主動為基層部門服務。
(十二)加強業務學習。充分利用防疫期間專門工作機制,抓好重點工作,做好學習規劃。加強業務學習和知識儲備,提高專業素養,做到學以致用,增強解決突發複雜問題的專業本領和能力。
2020年2月14日
(此件發至各銀保監分局和地方法人銀行保險機構)
(責任編輯:郭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