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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億巨災保險覆蓋每個深圳人 地震受傷等有得賠

  • 發佈時間:2016-05-13 08:0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管亞東 王冠  責任編輯:郭偉瑩

  遇到狂風暴雨、泥石流滑坡、地震受傷等等,有得賠!災害導致房子倒了,有得賠!而且是覆蓋每個深圳市民!昨天,是全國第八個“防災減災日”,由深圳市民政局牽頭的相關宣傳活動在南山文體中心廣場舉行。

  昨天,全國首家從事防災、減災、救災方面的聯合型社會組織——深圳市減災救災聯合會正式成立,是由深圳市從事防災、減災、救災相關領域的機構及個人自願結成的聯合性、地區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2015年5月12日,深圳市社會工作者協會正式組織成立深圳災害社工隊,目前隊員已增至60名,這是全國首支全部由專業社工組成的災害社工志願隊伍。

  據悉,2015年實行第一期後,通過新一輪招投標,2016年3月,深圳市民政局與中國人壽財險深圳市分公司、華泰財險深圳市分公司、中國太平洋財險深圳市分公司簽訂了新一期巨災保險協議,我市啟動了新一期巨災保險制度。據了解,承保對象為深圳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所有自然人,就暴風、暴雨、颱風、主震震級4.5級及以上的地震,擴大到這些災害引發的次生災害和核事故風險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殘疾救助、身故救助及政府啟動核應急程式所提供的保障。

  此項保障包括三大方面的保險賠償,此次又新增了住房損失補償:第一,人身傷亡救助。對於保險範圍內的15種災害造成人身傷亡的醫療費用、殘疾救助金、身故救助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每人每次災害人身傷亡救助最高額度為10萬元,每次災害總限額為20億元。第二,核應急救助。由於發生保險範圍內的15種自然災害引發核電站嚴重事故,影響或可能影響深圳行政區域範圍內居民的健康和安全以及周圍環境時,按照風險等級政府啟動核應急程式,組織開展隱蔽、撤離和安置人員所需的相關費用,由保險機構予以承擔,每人每次核應急救助費用最高額度為2500元,每次總限額為5億元。第三,住房損失補償。在保險期間內,發生基本責任列明的自然災害,導致承保區域內的住房全部或部分倒塌,或出現危及正常使用的房屋建築或構建物結構安全隱患的,保險人負責賠償。每戶每次事故責任限額人民幣2萬元(以實際發生的損失金額為準),每次總限額為2億元。此項保險保障項目為新增項目,旨在對災後群眾生活性住房倒損的予以一定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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