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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建議養老金融産品稅優放行 業內:困難重重

  • 發佈時間:2016-02-29 07:2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崔啟斌 程維妙  責任編輯:郭偉瑩

  老齡化問題越來越嚴峻,養老金融産品創新逐漸被提上日程。上週末,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在一場圍繞養老金融的論壇上提出,為鼓勵金融機構重視養老金融的發展,建議給予與養老相關的金融産品適當的稅收優惠。不過,有分析人士指出,稅優政策推出需要進行稅收制度改革,如果推出仍困難重重。

  潘功勝透露,央行正在牽頭制定金融支援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框架。他建議,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和債券市場,根據不同收入層次和年齡階段,推動發展商業性養老保險、信託、投資類産品,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

  業內人士認為,這將激勵金融機構開展養老服務,但目前實施尚有難題。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金融係副主任呂隨啟表示,從基礎上來看,目前相關的政策框架還沒有落地,沒有具體實施的方案。有了政策框架,稅收政策還要由央行、財政部、稅務部門等聯合製定,要綜合考慮各方條件。

  “目前從財政方面來看,最大的難題就是財政赤字。”呂隨啟直言,“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日前表示,我國現在的財政赤字是2.3萬億元,離懸崖只有一公里,意思即當前財政非常緊張,難以有空間實施稅收優惠政策。”

  事實上,給予養老金融産品稅收優惠已不是首次被提出,此前,在養老金融服務較為集中的保險行業已多次醞釀掛鉤稅收優惠,但因涉及範圍太廣幾次擱淺。以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為例,這種投保人在稅前列支保費、在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稅款的做法,在國外非常流行,其不受投保人領取保險金前的物價上漲影響,能起到個稅的“減負”作用。

  這項醞釀了八年之久的政策,在去年多次被傳即將出臺,卻因相關配套細則難出而屢屢被推遲。有觀點指出,目前作為第二支柱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稅收優惠尚未有明確的政策,作為第三支柱的商業養老保險卻先行實行稅收優惠,引發部分企業年金相關機構的爭議。值得一提的是,企業年金和商業養老誰應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在去年全國兩會上都曾被提及。市場人士稱,在我國現有財稅政策下,因為稅收優惠政策有限,所以才出現中國企業年金和個稅遞延養老險彼此爭奪的局面。

  從此次央行牽頭制定政策框架來看,信託業也囊括其中,目前信託業與養老金融有關的産品包括家族信託、養老信託等。一位信託業人士介紹,如果以信託作為遺産繼承來設立,當前國外家族信託具有避稅功能,國內沒有,是因為在國內進行財産傳承的時候,根本就沒有徵收遺産稅,所以更談不上避稅。不過由於家族信託門檻高,很多是專屬制定,每款信託産品不一,所以稅收優惠政策的利好影響也要等到具體實施方案敲定才能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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